
公安部: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
本报讯(记者汤瑜) 公安部、教育部5月17日在南京联合召开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总结交流近年来校园安全工作经验做法,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会议指出,对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零容忍”。
会议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主动会同政法委、教育等部门,大力推进校园安全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着力构建内部防控与周边防控、专业防控与社会防控相结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要会同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要结合社会治安和校园安保新情况新特点,科学整合警力资源,构建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的校园警务模式,强化重点巡防机制、校园警务室建设、周边秩序整治和风险预警防范,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示范区”。要坚持对涉校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对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对现行犯罪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现实危害。6月初将迎来全国高考,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等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排查,切实维护考点和学校周边良好治安、交通秩序,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助考”行为,及时妥善处理考生和家长的报警求助,努力实现平安高考工作目标。
会议要求,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要狠抓督导检查,对督导发现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查处、严整改、严问责,确保督导工作的权威性;要狠抓防控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标准完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强化学校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加强警校合作、家校合作,加强对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据了解,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共在校园周边设立警务室及治安岗亭25万余个、护学岗15万余个;2018年以来,各地共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35万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