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读书”被诉侵犯用户隐私权
随着新媒体发展,人们读书不再仅仅依靠纸质书本,手机的便携性也让读书更加方便。然而随着各种读书软件安装的同时,“绑架式”被其他人强制关注遭到用户诟病。
近日,刘丽(化名)作为“微信读书”程序的用户,发现自己读书时被强制关注其他好友,甚至连自己看书的内容其他人也能看到。她认为这个程序侵犯了自己的隐私,遂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及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微信读书软件获取相关数据的行为,并删除其留存的上述数据;要求腾讯在微信读书软件首页发布公开赔礼道歉声明。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
被“侵权”而不知
刘丽和朋友们聚餐闲聊时谈到了读书话题,说到使用手机读书时,她提到“微信读书”。有朋友拿着刘丽装有“微信读书”的手机详细翻看该程序的产品结构,看到竟然还有“好友”,玩笑间笑问她把一个读书软件关联上百个好友,这到底是为了“读书”还是为了“显摆读书”?
刘丽一脸茫然,反过来问朋友“什么关注?什么好友?”等她拿回去手机一看,竟然还有个关注列表,里面将近一百个好友,甚至还可以看到她阅读了什么书——但她从来没做过任何关注加人操作。
刘丽及其朋友认为,读书是一件与他人无关的私人事宜。一个人读什么书可能直接关联着他在思想上、生活上的多方面隐私,比如一位患有隐疾的用户可能会在微信读书上阅读相关的医疗书籍,而一个打算怀孕的用户去阅读孕期健康书籍时,也未见得希望自己公司的HR或者部门领导看到。即使是读什么书、读书时间多久、读书有什么感想等信息本身,也都是属于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隐私,是属于只有自然人本人才能有权决定是否公开、如何公开的信息内容。
腾讯被诉
刘丽越想越不安,觉得这件事不仅仅是她个人的事,使用“微信读书”的千百万用户都会面临同一个问题,而且软件的生产运营者也从这一渠道获得了大量的个人信息。这对读者无疑是很不公平的。
刘丽为此委托了律师,将读书软件的生产运营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及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定中告诉记者,“微信读书”的强制关注问题早就遭到了多方网友的吐槽。很多网友都是某次打开微信读书后猛然发现,在自己没有进行任何操作的情况下,微信读书账户里多了几十甚至几百个好友关注。除此之外,微信读书的另一功能也为广大网友所诟病:用户在微信读书中的各种读书信息,比如最近阅读的读物、读书时长、读书想法等等,用户的微信好友都可以直接查看——即使用户与微信好友已经双向取消了彼此在微信读书中的关注关系。
“微信读书将用户的读书信息强行放置到他人浏览的信息流中,即使取消关注也不能阻止他人查看自己的读书信息,可以说是直接将用户隐私赤裸裸地展示在他人面前。”熊定中说,也正因为如此,网友们才纷纷表达对“微信读书”的不满。
熊定中说,“微信读书”与微信系两款独立的软件,在原告并未自愿授权的情况下,被告腾讯运营的“微信读书”软件获取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原告在微信软件中形成的好友关系数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1条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侵犯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同时,腾讯擅自利用上述数据控制原告账户自动为原告添加关注关系、向与原告并无关注关系的微信好友展示原告读书信息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告所享有的个人信息权益,还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
熊定中代理刘丽向北京互联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诉求腾讯停止使用微信读书软件获取、使用原告微信好友数据的行为,并删除其留存的上述数据;解除原告的账户关注原告的微信好友而形成的微信读书关注关系;立即停止在微信读书软件中,将原告使用微信读书软件生成的使用信息(包括读书时长、书架、正在阅读的读物)向原告微信好友展示的行为。
另外,在诉状中,原告刘丽请求判令腾讯就其侵权行为在微信读书软件首页发布公开赔礼道歉声明;同时请求判令腾讯承担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公证费人民币6660元。
据了解,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已经立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