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民宿游:规范比发展更重要
近年蓬勃兴起的乡村民宿游,让久居城市的人从快节奏的生活工作中暂时解脱出来,可以放慢脚步过上惬意的慢生活。然而,在火爆的乡村民宿游背后,一些因不规范发展导致的各类问题也层出不穷。
□本社记者 向青平
住张家界山腰上,体味土家风情,坐看“风卷云舒”;在京郊民宿,采摘时令瓜果、爬长城;在云南大理洱海畔的小镇,每天碧水蓝天……
都市人在钢筋水泥的建筑群中长居,少时的乡村便成为人们心中的一抹乡愁。另外工作生活节奏加快,小桥流水的乡村慢生活也成为不少游客假期的选择。作为乡愁与乡土相结合的产物,个性化的乡村民宿逐渐走入人们视野。
尽管向往乡村旅游,但乡村民宿的安全管理问题却成为不少游客的担心。今年“五一”期间,有网友称自己入住山东青岛一家民宿时发现,无线路由器内藏有摄像头和存储卡,拍摄方向正对卧室。该事件暴露出民宿发展中的隐私安全问题。
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谢朝武教授告诉记者,我国早期的民宿以农家乐、洋家乐、渔家乐等形式发展,发展至今已有近20年。作为一种新型的非标准化住宿业态,除了隐私安全外,乡村民宿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还面临着政策规范不明、主体监管缺位、安全隐患复杂等诸多问题。
乡村民宿发展成“井喷”态势
距离今年“五一”还有10天,在北京一家互联网工作的黄嫣就想在网上订购十三陵水库民宿。但无论怎么刷,页面都显示为订满的状态。她没有想到,景区周边的乡村民宿有这么火。
自2017年来,《亲爱的客栈》《向往的生活》等以民宿为主题的综艺节目热播。相比于酒店,游客更倾向于个性化的乡村民宿。住民宿、接近大自然、体验当地生活逐渐成为年轻人的出游潮流。网红乡村民宿也越来越多,如广东由老船厂改造的“喜临院”、浙江深山里的“过云山居”等。
谢朝武告诉记者,现在的乡村民宿是指利用农村、农林场居民的合法住宅,以及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闲置资源,为消费者体验乡村生活、游览观光、休闲度假等提供住宿接待服务的经营场所。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乡村旅游呈快速增长趋势。文化旅游部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乡村旅游人数达25亿人次,同比增长16%,约占国内游客的一半;消费规模超过1.4万亿元,同比增长27.3%,超过全国国内旅游收入的30%。
乡村旅游发展也进一步带动了农村周边民宿的发展。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各类经营主体已达33万家,比2016年增加了3万多家,呈现出“井喷式”增长态势。
乡村民宿的高速增长与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有学者指出,20世纪“打工潮”兴起,农村只剩下老人和孩子,中国乡村出现“空心化”的现象。之后,在扶贫政策背景下,各地方盘活农村资源,以旅游产业振兴乡村,从而加快了乡村民宿的发展。
近日,海南省印发《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下称《规划》),《规划》提出,要利用闲置房屋发展乡村民宿,有效盘活约500万平方米乡村闲置房屋。到2030年,预计海南短租型民宿数量为6500家。
除了海南外,上海市、珠海市,以及湖南省等多地也出台政策鼓励乡村民宿的发展。
民宿发展要避免管理真空
乡村民宿开始“热”起来了,但不少专家指出,仍然需要注意乡村民宿发展中的安全等问题。
谢朝武告诉记者,首先是乡村民宿用地可能存在不规范。中国乡村民宿分布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内部,村民利用保护区内部林地进行民宿开发居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在非建设进行土地规划将受到行政处罚。此外,村民将自家住宅改建为经营性民宿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众多民宿老建筑多为住宅性质,在申请工商执照时就遇到了实际使用与房屋性质不符合的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的相关规定,造成安全管控困难。
对于以“农家乐”模式发展的乡村民宿,谢朝武认为还存在民宿主体法律地位难以确认的风险。在我国,住宿行业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才可依法营业,由于以“农家乐”模式的乡村民宿经营规模较小,均达不到住宿业经营标准,从而长期处于无证经营的状态,在现实层面上出现了安全管理的真空。
谢朝武认为,乡村民宿的经营涉及治安、卫生、消防、税收、旅游等多个部门监督管理。这些主体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对于乡村民宿的监督管理也没有形成联合联动机制,使得民宿监管主体不明确,还处于“谁都能管而谁都没有管”的尴尬局面。
“目前在我国乡村民宿数量众多、布局分散,相关部门难以探明区域内民宿的整体发展情况,由于大部分乡村民宿经营者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或相关备案,涉及房屋产权性质、建筑结构、消防规定等问题,村民也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申请相关手续,使得乡村民宿一直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谢朝武说。
乡村民宿安全保障也较为困难。谢朝武告诉记者,由于乡村民宿多系老宅改造而成,房屋结构、装修等方面很难达到消防通用标准。特别是很多古镇村落来说,大量房屋为砖木结构、道路狭窄、成片连接,一旦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极易引发严重后果。
同时,乡村民宿经营门槛低,消防、卫生、通信、安保、监控等基础硬件设施和安全保障设施严重缺乏,民宿主人由农户转型为个体经营者居多,缺乏培训、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在经营民宿过程中对游客食品卫生安全、防盗安全、隐私安全保障不足。
同时,谢朝武还认为,乡村民宿发展良莠不齐,不少地区发展模式同质化严重,乡村住宿业的盲目、无序增长,导致地方性消失,乡村文化氛围散失、人情味流失,旅游吸引力下降。民宿的过度开发建设,带来乡村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对民宿产业整体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规范民宿才能发展好民宿
释放农村发展活力,产业振兴乡村,发展乡村民宿,但又如何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好乡村民宿的发展呢?
谢朝武指出,针对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安全管控问题,2017年8月国家旅游局正式颁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对民宿的安全管理规范和市场准入进行了明确规定。2018年11月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正式发布了《共享住宿服务规范》,对民宿产业的无序发展起到了约束作用。
在地方上,北京和广州两市也分别在《广东省旅游条例》《北京市旅游条例》中将民宿安全发展纳入了重点监管领域,浙江、海南、四川等省份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推进民宿规范化、安全化经营。
针对乡村民宿的法律主体地位问题,谢朝武认为,要明确民宿的行业准入范围,制定民宿工商注册管理办法,建立有效的民宿经营备案、准入、管理制度,对民宿经营的细则要求做具体说明,包括民宿建设用地类型、房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装修、安全性能等情况进行登记,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可准入。
另外,谢朝武认为还要健全民宿监管立法体系,加速全国性和地方性民宿安全法规制度体系的建立,在民宿的监管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民宿特有的小规模、个性化、非标准化的经营模式和特点,制定出适应民宿市场发展的安全管理法规办法。
在乡村民宿的监管主体上,谢朝武指出,要系统梳理民宿管理机构,明确民宿监管主体,以完整、科学、具体的权责分工确定各个监管部门的权力与职责,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