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豫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与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在浙江工业大学举行交流合作座谈会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书》,浙豫两省律师(法)学研究会自愿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搭建有利于双方多元化、多层次的交流合作平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协议规定,双方将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长期稳定的合作交流机制,建立并发展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紧密合作关系。建立固定的工作小组,定期互访,交流座谈,实现信息及时沟通。加强律师学研究会行业的信息交流、沟通,推动研究会之间的横向交流工作。双方研究会之间指定一名副会长或者秘书长作为联系人,定期向对方通报本研究会开展工作的情况,或下一阶段计划开展的工作。双方的简报、学术刊物、工作总结及学术年会、论坛的论文集等资料,及时互赠,互相学习借鉴。一方举办大型学术活动,如召开学术年会、高峰论坛、专题研讨会、讲座等,可以事先通知对方或者书面邀请对方参加,对方也可以提交论文,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双方还可以商量联合举办论坛、学术活动,同时也可以联系第三方参加,以扩大学术研究的影响和学术成果的交流。双方可以针对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新出现的律师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联合举办研讨会,并邀请第三方参与,达成共识后通过一定的渠道和程序共同向上级或有关部门反映。
双方在座谈中指出,律师法学理论研究不足已经严重制约律师制度的发展完善,律师以及律师法学研究者要积极研究律师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发声,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双方就律师协会的性质、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等律师法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