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建议为安监执法“开药方”

本报讯(记者张林音郝敬贵) 日前,海南省文昌市安监局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发来落实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的报告,对省检一分院在办理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发出的监督该局纠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检察建议书进行反馈,结合检察建议列出的问题逐一对标整改,进一步规范改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01510月,文昌市铺前镇发生一起货物装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一名装卸工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省检一分院在办理事故责任方某公司与文昌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中发现,该局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存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省检一分院将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安监执法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切入点,于201812月向文昌市安监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文昌市安监局严格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事项,在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时,及时督促相关事故调查组成员在形成结论的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确认;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厘清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与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衔接问题,做到依法、客观、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并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收到省检一分院检察建议书后,文昌市安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的落实工作,专门召开全体干部参加的局务会,专题传达学习检察建议和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全体安监干部通过参加安监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教育,加深了对相关法规程序性规定的理解和把握,同时认真对标存在问题,立改立行。在最近办理的一起安全事故调查中,该局工作人员吸取教训,把检察建议的要求与具体案件有效对接、从严把关,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