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韦泽茂:本院受理原告廖海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现住址不明,本院无法给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森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春诉被告陈忠堂、第三人贵州森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案号(2019)黔2702民初771号,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华路支行、贵州黔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夏炜育和诉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华路支行及第三人贵州黔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钟兴祥、吴海英: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81民初1515号起诉状副本(判决:1.判令提前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 2.判令被告钟兴祥、吴海英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利息12291.31元,从2019126日起至清偿完毕债务本金之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13.06245‰计算。截止2019125日,应收未收利息12291.31元,尚欠本息合计162291.31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10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黄德晋、梁兰: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81民初1501号起诉状副本(判决:1.判令被告黄德晋、梁兰共同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5667.87元,从2019126日起至清偿完毕债务本金之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14.8437‰计算。截止2019125日,应收未收利息5667.87元,尚欠本息合计35667.87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10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王士方、黄华: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81民初1507号起诉状副本(判决:1.判令被告王士方、黄华共同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贷款期间内未结清的利息3639.95元及逾期罚息(罚息按月利率14.54685‰的标准,从201878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债务本金之日止)截止2019125日,应收未收利息5589.22元,尚欠本息合计25589.22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梁龙义: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诉你及被告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0113民初721],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梁龙义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423905.95元,利息56482.81元,罚息210936.87元(利息计算至20181220日),以后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到付清为止,利随本清;2、请求判令被告梁龙义按合同约定(贷款本金5)给付原告违约金3000元;3、请求判令被告梁龙义支付律师费30000元;4、判令被告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案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三项共计724325.63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查询费、拍卖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现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王丽、刘彬: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铝建支行诉你们及被告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0113民初2423],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王丽、刘彬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540000元,利息103149.48元,罚息294060(利息计算至2019318日),以后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到付清为止,利随本清;2、请求判令被告王丽、刘彬按合同约定(贷款本金5‰)给付原告违约金3000元;3、请求判令被告王丽、刘彬支付律师费30000元;4、判令被告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案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三项共计970209.48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查询费、拍卖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现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杜晋、陈全利、代晋宇、吴旭东、黄鹏、贵州省能源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诉被告杜晋、陈全利、代晋宇、吴旭东、黄鹏、贵州省能源担保有限公司、何心悦、黄明林、贵州超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0113民初2420],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贵州超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归还借款2998998.44元,利息830757.04元(利息计算至2018731日),本息合计3829755.48元,以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到付清时止,利随本清;2、判令被告贵州超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贷款本金5)给付原告违约金15000元(以上合计:3844755.48元);3、判令被告黄明林、何心悦、代晋宇、吴旭东、黄鹏、贵州省能源担保有限公司、杜晋、陈全利对本案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查询费、拍卖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5、如前述被告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义务,判令被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陈菲菲、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告贵阳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与被告陈菲菲、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3民初304号民事裁定书,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3民初304号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0日向本院递交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孙剑波、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胡波、敖红红、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铝建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0113民初24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均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遇节假日顺延)的第三日下午15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黄卫东、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一、被告黄卫东偿还借款本金454769.43元、利息65485.99元、罚息232721.38元;二、被告黄卫东给付原告违约金3000元;三、被告支付律师费35000元;四、被告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诉讼费以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遇节假日顺延)第三日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龙松筑、杨维夫、班晓梅、李嘉欣、贵州融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坝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本院查明认定该案所涉及借款系刑事判决中认定的其中一笔款项,故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后原告不服裁定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0113民初362号民事裁定书及其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贵州优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霖杰、潘其振、古镇豪诉被告贵州优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9)01民初7677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潘艺丹、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诉被告潘艺丹、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潘艺丹偿还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借款本金395644.84元,利息52717.26元,罚息194220.5元(利息计算至20181220日),以后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到付清时止,利随本清;2、判令被告潘艺丹按合同约定(贷款本金5‰)给付原告违约金2800元;3、判令被告潘艺丹支付律师费28000元;4、判令被告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案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查询费、拍卖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金璇、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诉被告金璇、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金璇偿还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借款本金348247.01元,利息52457.85元,罚息199294.59元(利息计算至20181220日),以后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到付清时止,利随本清;2、判令被告金璇按合同约定(贷款本金5‰)给付原告违约金3000元;3、判令被告金璇支付律师费30000元;4、判令被告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案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查询费、拍卖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金伟钧、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龚北支行诉被告金伟钧、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金伟钧偿还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龚北支行借款本金195892.79元,利息120058.08元(利息计算至201934日),以后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到付清时止,利随本清;2、判令被告金伟钧按合同约定(贷款本金5‰)给付原告违约金2000元;3、判令被告金伟钧支付律师费20000元;4、判令被告贵州鸿骏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案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查询费、拍卖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王荣海、许世光、贵州世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诉与被告王荣海、许世光、贵州世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2727民初17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梅松:我院受理原告周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监督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冯治玉(公民身份号码522128198703062032)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贵州铁建恒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与你社会保险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平劳人仲案字[2019]040号),申请人请求裁决: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为其垫付的社保费用4681.5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从2019328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占用上述款项期间的利息(以4681.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息)。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1981日上午840分在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天马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安顺市平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熊先锋:我院受理何道庆诉被告川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熊先锋、关岭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424民初字第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川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三人熊先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何道庆支付工程款629199元及利息5322元。二、驳回原告何道庆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受理费10145元,由被告川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三人熊先锋承担。

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荣海:本院受理原告罗绍发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光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向中明与被告贵州必登高鞋业有限公司、贵州光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197239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庄顺亮:本院受理原告铜仁市老毛二手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庄顺亮确认合同效力、物权确认效力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197199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州光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桂成与被告贵州必登高鞋业有限公司、贵州光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197229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州光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怀平与被告贵州必登高鞋业有限公司、贵州光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1972215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吴家敏:本院受理的原告贺永建与被告吴家敏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424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泽发:本院受理原告龙光照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杨凡: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屏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972515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熊福祥、卢朝刚:本院受理原告文义诉熊福祥、卢朝刚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请求:1、判决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叁拾万(300000)2、判决二被告按月息2%向原告支付尚未支付的利息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从2018329日暂算至2019228日,利息为人民币陆万陆千元(66000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本金及利息合计366000元。4、判令本案的财产保全费2350元及公告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答辩期分别为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罗竣泽、贵州金佰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正根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02民初30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李海:本院受理原告陈永平诉被告你及第三人刘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