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问题多 法官来答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5条之规定,我国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中,关于年休假的具体办法则主要见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但在现实生活中,面对“年休假”,大家仍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
问题一:
初入职场,当年有年休假吗?
小孙2018年7月应届毕业入职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半年有余,小孙的钱包鼓了起来,于是小孙计划着五一的时候请休年假来一场梦想已久的海岛之旅。然而,公司人事工作人员告知:小孙,按照法律规定,你没有年休假。小孙认为自己是2018年入职,2019年就可以休年假了,小孙的理解对吗?
【法官提醒】: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设立是为了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因此,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属于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的前提条件。故2018年7月应届毕业入职的小孙,在2019年“五一”时并不满足连续工作12个月的前提条件,小孙无法在2019年“五一”请休法定的带薪年休假。至于小孙能否享受公司自行规定的福利性质的年假,则需要视公司具体规定而定。
问题二:
跳槽新单位,当年有年休假吗?
小林2018年年底离开了服务三年的老东家,入职新公司。考虑到换了新工作、升职加薪了,小林计划着五一拼假带父母出国旅游。然而,公司却告知小林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年并无年休假。那么,公司的说法对吗?
【法官提醒】: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4条之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只要曾经在一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连续不中断工作满12个月,劳动者就可依法请休年休假。故在老东家工作了3年的小林,入职新公司的当年度就可以依法请休年休假,但小林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应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按照小林入职后的本年度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确定。
问题三:
年休假天数,应该怎么计算?
小王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因为老人近期身体不适,小王计划请休年假以方便在家照顾老人。然而,在核算具体的年休假天数时。小王和公司人事存在不同认识。小王说,自己是2009年本科毕业开始工作,到2019年已经满10年,依法可以按照10天标准享受带薪年休假。公司则主张,小王虽然2009年开始工作,但2011年至2013年,小王为了备孕、生育、哺乳,一直做家庭主妇、并未就业。因此,截至2019年,小王的工龄并不满10年,依法仅能请休5天年休假。公司的说法对吗?
【法官提醒】: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故年休假天数是与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直接挂钩的,法定年休假制度中的“1年”、“10年”、“20年”是指职工累计工作的实际年限,而不是指从职工开始工作年份起计算的自然年限。所以在计算小王的法定年休假时,公司没有将2011年至2013年小王在家休息、未工作期间纳入工龄计算是有合法依据的,故小王目前只能按照每年5天的标准享受年休假。
问题四:
年休假必须一次性休完吗?
老王在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多年,依照法律规定,已经可以按照每年15天的标准请休年休假。2019年春节期间,老王为了子女的婚事忙得焦头烂额。此后,老王又忙于公司的财年决算、预算工作。因此,老王迫切需要在五一期间休个长假放松身心。因此,老王计划在五一请休年休假5天,但公司人事告知老王,每年只能申请一次年休假,未休假天数,视为老王放弃相应休假权利,公司说法对吗?
【法官提醒】: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因此,劳动者有权申请分段请休年休假,公司所述“每年一次性休假、未休假天数视为老王放弃相应休假权利”,是有违相关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