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4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通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以来有关工作情况,对《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公室2019年工作要点》和三个制度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各协调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和统筹推进,研究谋划2019年度重点工作,为开好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第二次会议做好准备。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发表了重要讲话,就加强各成员单位联络协调,抓好委员会各项工作落实讲了三点意见。

一是各协调小组要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四个协调小组作为贯彻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各成员单位之间协作配合,切实研究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中的突出问题,协调推动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本领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各协调小组也要定期召开本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推动本小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着对各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职责任务,将想方设法为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开展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主动参与研究全面依法治区的重大问题,切实承担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法治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狠抓落实。根据业务归口,各协调小组由若干成员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作为贯彻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相关任务的落实主体,根据职能职责都承担有关全面依法治区的具体工作任务。各单位也要抓紧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明确本部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职责任务、责任处室,对标任务目标,细化任务台账,加强向协调小组联络员单位的请示汇报、沟通联络和协作配合,切实解决本单位相关任务中的突出问题,落实本单位承担的依法治区工作任务。

三是各位联络员要各显其能,担当负责。联络员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委员会、协调小组、依法治区办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本单位及时请示报告有关法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情况和重要事项,推动本单位加强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支持配合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所在协调小组的督办工作,报送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的创新举措、鲜活经验以及有关法治研究信息、法治舆情信息和高质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希望大家提高政治站位,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努力为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联络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27家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