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县检察院强化案件管理工作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曹文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3件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恶势力案件2件8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更好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区、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平罗县检察院提出四项举措强化案件管理工作,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
提高认识,把好入口关。由案管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重点审查管辖权、卷宗材料是否齐备及相关法律文书中是否对涉黑涉恶案件定性予以明确表述和标示。受理后准确填写办案系统内相关案卡并于当日完成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上传工作。
全程监控,把好程序关。案管部门安排专人每日对办案系统内涉黑涉恶案件案卡填录、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全程跟踪监督,积极发现和督促纠正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确保流程监控全覆盖、无死角。
部门对接,把好公开关。案管部门加强与办案部门的协调对接工作,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依照重要案件信息程序予以发布,及时公开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公开程序性信息。
建立台账,把好审核关。案管部门定期将系统内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情况基础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情况基础表、办理恶势力犯罪情况基础表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涉黑涉恶案件专项统计数据无误的情况下整理成台账,报送“扫黑除恶”办公室备案,为领导决策和区域社会治理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