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法学会 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
湖北省法学会印发通知 要求全省法学会系统
本报讯(记者田雄 □王中正 甘炜) 3月20日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后,湖北省法学会迅速组织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会长会议,传达学习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第一时间向省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题报告大会盛况,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立山分别作出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领导同志的批示意见,切实抓好大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近日,湖北省法学会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全省法学会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到法学会每一个基层单位和每一个会员。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大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省委相关工作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学习宣传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要通过组织机关干部以务虚会、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深入学习讨论,确保学习扎实深入、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组织优势,采取座谈会、专题报告会、系列讲座、学术论坛、专项课题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开展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要围绕大会精神,精心组织法学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省、市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和工作刊物要体现集群优势,认真谋划,开辟专栏,及时刊发一批深度解读文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同时,要加强同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合作,形成强大宣传合力。
通知提出,全省各级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要坚持学以致用,主动对标大会精神,统一思想、检视工作、查找不足、调校目标,切实把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中。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精心组织以“湖北省实施《外商投资法》问题研究”为主题的法治湖北论坛,深入推进全省法学会系统组织体系建设、党建、服务大局、法治宣传、法治人才培养、对外法学交流以及改革和自身建设等工作,奋力推动全省法学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