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职级并行助力分类改革跨上新台阶
作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的新成果,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公务员分类改革,不仅是一项关乎全国700多万名公务员切身利益的改革,也是一项事关国家吏治、国家现代化治理的重要环节。并行规定体现了分类改革的精神,着力于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加大对公务员激励,从而更好调动公务员积极性。
并行规定最重要的就是建立了职务与职级并行的体系,除职务体系之外,建立了非领导职务的职级体系,换言之就是公务员提拔为领导之外,开通了非领导的职级晋升通道,就算不担任领导也可以享受匹配的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相对以往,一些公务员在晋升无望之下,往往变成职场“老油条”,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大打折扣,并行体系的建立,尤其是基层相关职级的比例提升,缓解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拥挤状况,为公务员待遇晋升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有助于调动更多公务员的积极性。
“治国先治吏”,作为奖惩配套,并行规定突出了考核,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一个是确立并非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简单搞论资排辈,而是改相马为赛马。“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这意味着,提拔进步必须拿年度考核成绩说话,同时意味着以往“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的混日子,以时间、资历换提拔的空间进一步压缩。
不仅如此,并行规定还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调任的人员,机关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确定职级进行了规定,对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不同职位类别公务员之间交流确定职级也进行了明确。
在肯定并行规定出台的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基层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在一些基层存在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情况,这就可能导致职级通道被挤占,如何科学有效地平衡好领导职务、职级关系,激发更多公职人员的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梳理和规范。
不仅如此,由于并行规定强化了考核导向,而一些基层考核的实质话语权通过投票权重、协调布置等方式掌握在少数领导手中,如何确保客观公正,让不善言辞、默默耕耘的“老黄牛”,善于成事但桀骜不驯的“孙悟空”也能够脱颖而出,这无疑还需要更系统而科学的考核机制作为配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