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富文:勇立潮头的改革先锋

他紧扣改革,扎实调研,多年来一直重视国家法制建设方面的研究;他敢于创新,勤于思考,议政建言成就斐然。在今年全国两会政协委员中,有一位学者出身的法官,他就是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

□本社记者 张晓娜

 

  2019年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第7个年头。

  在提案方面,保持数量的同时,巩富文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位。用他的话说,“选题要准、情况要明、措施要实”。7年来,巩富文在全国两会上提交的提案和建议已有100多件。

  在委员驻地,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发现,巩富文办公桌上放着的每个提案文稿上都留下了密密麻麻改过的痕迹。巩富文说,在来京的高铁上,他的电脑一路是开着的,他一直在看,一直在修改提案。

  “提案反复打磨,有的提案已经改了几十稿,只为拿出更高质量的提案。”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巩富文委员带来了他精心准备的5份提案和5份大会发言。

  其中,恳请中央批准设立陕西金融法院的提案,是巩富文今年提案中的重头戏。不用说,采访巩富文委员的话题也是从设立金融法院话题开始的。

设立陕西金融法院势在必行

  去年,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一次通报全国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座谈会上,巩富文作了十分钟的精彩发言。这是他第一次向最高法领导阐述设立陕西金融法院的设想。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巩富文多次提及的也是这份恳请中央设立陕西金融法院的提案。

  对于设立陕西金融法院的初衷,巩富文将其归为三点: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金融安全战略的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化解包括金融风险在内的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的首战;充分发挥金融审判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服务和保障功能。

  “金融一头连着老百姓的钱袋子,一头连着国家的经济安全。”巩富文认为,设立陕西金融法院是完善中国特色金融审判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迫切需要。

  通过持续调研,巩富文得出结论,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陕西,很有必要也迫切需要设立陕西金融法院。巩富文说,近年来,金融借贷、保险理赔和银行卡交易纠纷占比越来越高,各种融资、理财平台骤变为新的风险点,互联网金融纠纷十分突出,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频发多发。与此同时,各类金融矛盾纠纷也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到法院和司法系统中。

  此前,20188月,中央决定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金融审判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是第一步,我们建议中央再迈出第二步。”巩富文说。

  他表示,设立陕西金融法院不仅必要而且迫切。如果设立陕西金融法院,就能够形成东西两大金融审判中心,填补我国内陆腹地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省份未曾设立金融法院的空白。

议政建言成就斐然

  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巩富文共提交了18个提案。提案涉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十几个承办部门。巩富文说,每一个部门都与他电话联系或者见面听取了意见,对于提案办理情况他很满意。

  其中,本社记者重点报道的巩富文关于依法陪审设立人民陪审员协会的提案,部分内容被写进了去年6月出台的人民陪审员法中。而在审议人民陪审员法草案时,巩富文的这个提案,常委人手一份作为参考。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年前巩富文就已开始研究陪审制度。

  在提案选题中,巩富文始终做到瞄准国家重大的战略层面问题、社会热点问题以及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并做了大量扎实的调研,提出的建议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

  这些年来,巩富文积极建言献策,成就斐然。他多次参加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作了“确保公正司法亟须解决四个问题”“严格入额标准,确保法官队伍精英化”“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事统一管理应注意三个问题”的专题发言,提出的意见被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吸纳;提交了“请求中央批准设立陕西金融法院”“司法应当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监察权与司法权应全面衔接”“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100多件提案,被中央有关部门采纳。由此,他荣获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农工党中央“优秀党员”“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奖励。

  “参政议政是政协委员最基本的职责,通过这一职责完善中央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指导司法实践,推动改革。”今年是巩富文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第7个年头。作为政协委员履职,巩富文也向记者谈了他这些年的体会。他说,政协委员要履行这个职责,就一定要做大量扎实的调研,把基本功抓好,基础不扎实,整个提案的质量水平就没法保证。此外,就是要透彻了解和掌握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把中央的部署安排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不能形成“两张皮”。

“两高”报告客观全面真实

  今年“两高”报告带给巩富文的感受是:客观、全面、真实。

  “我觉得最高检报告中最大的一个亮点是,张军检察长今年的一个新提法: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过去没有这种提法。”巩富文说,他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工作了12年,曾任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对此有切身的感受。

  巩富文认为,看最高检报告时,要把最关键、最响亮、最能成品牌的先看到。他介绍,过去概括检察院的职能时,宪法第129条规定它是法律监督机关,在实践中一个职能是批捕起诉,现在批捕起诉职能继续保留,反贪污贿赂职责里的12种犯罪和反渎职侵权里的43种犯罪已划转至监察委。而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现在还把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这两大检察分开(过去是合在一起),检察工作也出现一个新增长点:公益诉讼。

  据了解,自201571日至2017630日,我国在包括陕西在内的全国13个省进行了两年公益诉讼试点。彼时,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的巩富文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201771日开始,公益诉讼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现在也已全面铺开。在今年最高检报告中提到,2018年公益诉讼案件量达到113160件。

  在过去六年的政协会上,巩富文提到9个公益诉讼方面的提案,他连续提到中国公益诉讼“三步走”的战略。第一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公益诉讼试点;第二步是授权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第55条和行政诉讼法第25条进行修改。

  “两步走的战略已经完成,我认为现在应当完成第三步,一定要出台我国第四部诉讼法。”巩富文解释说,毕竟在诉讼主体、诉讼程序、前置程序的要求、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认定标准上,公益诉讼跟过去的三大诉讼都不一样。用2017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民诉法的55条、行政诉讼法的25条,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在巩富文看来,全国检察系统推进公益诉讼这一项工作成效很大,用9个字概括就是:数量多、效果好、影响深。

  巩富文认为,推进这项工作除了要完成“三步走”战略外,下一步还应该再注意一下统筹谋划。“既然作为全国检察系统的四大检察之一,就一定要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要把两者兼顾,加强协调联动。”

  说到法院的工作,巩富文认为,从最高法报告来看,最大的亮点是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要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一战略目标,从20163月至今,已花了整整三年时间。可以说,成效非常明显。在最高法报告中同样用数字说话,三年来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

  审视这三年来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巩富文认为有几个突出成效应加以肯定。

  一是推动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格局,把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法制建设的重点任务,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责任考核里。

  二是建立了覆盖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查控体系。最高法与16家单位3900多家银行金融机构建立了网络查控体系,涉及被执行人的16大类25项信息都能查到,解决了查人找物难的问题。

  三是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惩戒体系。最高法会同60家单位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一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是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四级法院联通平台。通过该系统,可以看到每一级法院每一个法院执行的具体情况和信息。  

  五是进一步把执行行为规范化。最高法在十八大以后一共出台了55个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文件,最近三年出台了37个有关解决执行难的司法解释。

  六是建设了一支具有坚定意志的强有力队伍。通过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质效得到提升,执行行为更为规范,执行救济权利得到保障,在全社会形成了一个支持、理解、帮助、协助、配合执行的系统和氛围。

  下一步对于执行工作,巩富文也提出了相应建议:呼吁尽快出台强制执行法,就像在安排部署今年工作时提出的要建立长效机制,不能仅仅停留在最高法司法解释这个层面上。其次,建议网络查控系统的范围和使用由现在的仅限于主要的财产,扩大到所有的财产。最后,要进一步深化执行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惩戒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