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燕代表:应完善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政策及法规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她提交了一项关于完善中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推行强制性免费婚检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婚检制度经历了强制婚检、自愿婚检、免费自愿婚检的变化过程,这也导致了我国儿童出生缺陷率大幅增长的现实。
“有研究表明,70%出生缺陷是可以通过婚前保健、孕前检查的方式实现有效预防和控制的。”方燕介绍,通过孕前检查,可以对一些疾病早期做出诊断,早期给予治疗。比如孕前检查还能尽早发现地中海贫血、神经管畸形的可能。
在她看来,目前免费自愿婚检看似保证了人权和婚姻自由,但是从社会整体看,超越了我国现实国情,导致社会成本加大,也忽视了代际公平或代际人权。
方燕表示,我国急需通过修改婚姻法推行强制性的免费婚检、加大对孕检的支持和补贴力度、加大对残疾儿童家庭的支持。
具体而言,她建议国家设立专门的残疾儿童津贴制度,包括基本生活津贴、护理津贴和辅助器具配置津贴。
“目前,我国对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生活保障是通过一般的社会救助实现的,覆盖范围有限,保障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残疾儿童生活所需。”她说,国家应尽快建立面向广大残疾儿童的普惠性生活津贴制度,将所有残疾儿童包含在内,并确保城乡之间保障水平的一致性。
护理津贴是对残疾儿童家庭照料者的收入补偿。长期以来,生活在原生家庭中的残疾儿童大都是由家庭成员提供照料和护理服务,但随着家庭规模、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竞争激烈,家庭在照料和养护残疾儿童方面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迫切需要护理服务。
因此,方燕认为,有必要建立残疾儿童的护理津贴制度,让亲自提供护理服务的家庭成员获得经济补偿或允许因工作、患病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照顾孩子的家庭成员,有经济能力购买护理服务。
辅助器具配置津贴指为有需要进行辅助器具(助听器、 轮椅等)配置的残疾儿童提供津贴。
她还呼吁,建立多样化的康复服务形式。随着残疾儿童及其家庭需求不断增长,现有的康复机构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充分调动民间组织、非营利组织的作用,给予资金投入,让其自主发展,政府定期进行评估监督。
此外,在有条件的社区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并开设康复室,并为家长提供康复咨询和指导服务。
加大对遗弃罪处罚力度
目前,我国遗弃罪的法定刑规定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通过加大对遗弃罪的处罚力度,降低我国儿童的出生缺陷率,提高残疾儿童的生存质量。”方燕说,近年来,我国弃婴事件频发,被遗弃的孩子缺少家庭关爱与父母教育引导,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社会问题。
她指出,遗弃行为需要刑法的严厉规制,尤其是亲属间的遗弃,损害的不仅是个人权益也有悲天悯人的国民情感。
方燕表示,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涵是犯罪行为危害性与刑罚严厉程度成正比,遗弃罪一刀切的量刑方式似乎欠缺对不同遗弃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思考。传统立法没有区分有义务者遗弃行为和亲属遗弃行为,事实上两种行为的社会影响性是不同的,不应在同一犯罪类型中共享一个量刑幅度。
因此,她建议对我国现有的遗弃罪犯罪构成进行必要的重构,对不同的遗弃行为,特别是亲属遗弃残疾儿童等违法行为加大刑事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