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先鹏委员:为两岸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建言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加强台湾中介机构来大陆设立分支机构,以及海洋环境保护问题提交了提案,表达了自己的建议。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带来了一份关于两岸经济发展的提案——《关于允许台湾中介机构来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建议》。

    与去年提出的“治理海洋环境污染”提案一样,夏先鹏今年提案的灵感也源于他所从事的海事司法审判工作。在司法实践中发现了社会问题,他积极履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职责,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最终形成了提案。

    34日,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时,夏先鹏指出,去年提出治理海洋环境污染的提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厦门海事法院在审理环境公益诉讼的过程中,切实感受到了国家海洋污染治理水平和规划水平在稳步提升。

    今年,他提出引入台湾中介机构来大陆设立分支机构的建议,期待国际化、专业化水平更高的台湾中介机构能够激励、促进大陆行业的发展。

引入台湾中介机构

有利于大陆行业发展

  “福建作为对台先行先试的先行省份,最早与台湾开展通商通邮,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两岸经济交流日趋频繁,经济已高度融合。”夏先鹏谈道。

    为了提升两岸经济融合水平,加大互联互通开放程度,福建省建立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便利措施和政策意见。

    2019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大会上强调,两岸要行业标准共通。长期从事涉外司法审判工作的夏先鹏发现,作为直接服务两岸经贸发展和人员往来的中介机构,在为两岸发展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还存在着行业标准对接不够、专业服务面不广、网点不多等问题。

    “大陆方面的中介机构发展相对滞后,发展参差不齐,竞争不充分,服务质量有较大提升空间,有相当一部分的中介机构业务水平并不理想。”夏先鹏谈道,中介是服务于市场经济的润滑剂,中介发达则市场经济发达,如果中介机构水平滞后,就不足以支撑涉台涉外企业的引进来和大陆企业走出去。

    为此,夏先鹏提出了五条建议:建议福建省率先允许台湾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来闽设立分支机构;建议允许台湾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在闽分支机构根据大陆相关法规和标准开展业务活动,认可这些分支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和意见书;建议允许台湾中介机构在闽分支机构根据服务质量收取报酬;建议鼓励台湾中介机构在闽分支机构根据国际标准为大陆外向型企业和走出去的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建议允许台湾中介机构在闽分支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夏先鹏经常遇到,由于两岸法律法规标准不同、审计评估标准不同等问题导致的经济纠纷,同时他也看到,很多经济纠纷的源头,是中介机构自身水平不够、质量不高、缺乏行业自律导致的。

    他谈道,台湾市场经济较为成熟定型,中介服务机构相对成熟,执业信誉颇佳。福建省对外开放较早,作为国家对台先行先试区域,有一些探索,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如台湾律师事务所可以在闽设立代表处,台湾律师所可以与大陆律师所联营合办律师所等。

    “目前,对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大陆的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还不够完善,行业也缺乏行之有效的自律机制。与此同时,对于台湾的中介机构在大陆的准入制度管理严格,我认为还可以放开一些,以福建为先行先试的省份。”夏先鹏说。

    夏先鹏建议,引入台湾地区高水平的中介机构分支进入大陆市场,一方面是希望能够更好地服务两岸经济文化互通共荣,另一方面也是希望通过引入国际标准和竞争,让大陆中介机构借鉴学习外来经验,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大陆要发展外向型经济,走向国际市场,这个过程台湾更有经验。福建作为对台事务的前沿阵地,应该为国家经济发展创造新的经验。”他谈道,引入台湾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推动大陆来熟悉国际规则、学习先进经验、服务市场经济、规范行业标准,将进一步促进两岸的融合与发展。

海洋污染治理要齐抓共管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夏先鹏提出了加强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提案。一年过去了,他通过调研法院环境生态审判、地方治理海洋污染的具体措施,看到了他的提案正在逐步变为国家行动。

    “关注海洋污染问题,源于我工作的厦门海事法院审理的环境生态案件。”夏先鹏说,在厦门海事法院,设有“行政和生态庭”,专门处理涉及污染海洋、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案件。

    在搜集整理审判数据的基础上,夏先鹏调研走访了很多沿海地区,发现近海污染严重是一个共性问题。在他去年向全国政协递交了提案之后,沿海各地都加大了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和预防的力度。

  “可以看到国家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十分重视的,整体水平都在提升,在一些特定领域,比如船舶漏油污染治理等方面改善很大。”夏先鹏谈道,国家层面的海洋强国战略意识逐渐增强,沿海各省在去年也分别出台了“海洋强省”的计划,并下发文件积极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治理海洋环境污染。

    但是,仅仅依靠发展海洋经济、加大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在夏先鹏看来还是远远不够的。

    他指出,“管海”的政府职能部门很多,但是职责划分并不明确,需要进行顶层设计,通过立法分清主管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落实政府部门责任制。对于近年来逐渐崭露头角的海洋污染公益诉讼,也应该通过立法设计明确诉讼主体资格和权责范围。

    另一方面,在开放海洋经济之前,要进行开发海洋的统筹规划。对于临海工业布局、海水养殖规划等可能对海洋生态有影响的产业,要进行合理布局、防污与治污相结合。

    另外,夏先鹏还指出,国家应该扶植专业科学的海洋污染鉴定机构,来评估海洋生态污染的损失、修复的代价。

    他表示,目前能够胜任海洋环境污染鉴定的机构并不多,而且对于损失的评估也很模糊,经常给出一个很大的损失区间。海洋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机构要发展,要更精确,技术力量和人员职业能力都要提升,来适应国家海洋保护的更高要求。

    随着我国海洋强国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涉外经济的中介机构与世界接轨是必然趋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义也显得越发重要。夏先鹏期盼着,这些汇集着他调研和思考的意见建议,能在两岸法律事务上为台胞创业、经商、定居创造更多便利,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水平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