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法学界探究司法实践应对新型劳动争议所面临难题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举办上海市劳动争议案例研讨会,探究司法实践应对新型劳动争议所面临的难题。
在此次研讨会之前,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向全体成员和理事征集案例,还向上海市高级法院、市第一中级法院、市第二中级法院和市人社局仲裁处、普陀法院、市律协等单位和部门征集案例,得到了积极的响应。最终选取了其中12个案例,分为3个专题开展会议研讨。
在以有关劳动合同解除的疑难问题为主题的研讨中,律师卢珍分析了罢工事件中违纪解除合同出现的若干问题,表明现行法律中缺乏和罢工有关的明确法律依据,因此法院只能按照普通劳动案件的审判原则来进行审理和判决。在一则女性员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重大误解案例中,律师朱慧认为民法总则对于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规则同样应该适用劳动合同法。
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签的案例,律师唐付强提出用人单位在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下,是否应当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问题。另有两名律师分别就应当由谁来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争议案例和情势变更的合理性判断案例进行分析。
在对新型用工方式的争议问题研讨中,涉及互联网用工的性质认定、建筑临时工的工伤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劳动关系判断、劳动者工伤待遇等案例分析。
在对竞业限制相关问题研讨中,涉及在职竞业限制违约金的约定给付、与外籍人士约定竞业限制期限的涉外法律适用等案例分析,多数专家认为,对待竞业限制协议要回归法律规定本身,在法律适用的方法论上少用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
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会长曹艳春教授对研讨的12则案例的专家分析作了评说,认为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借助学科间的交叉研究,优势互补,而不能孤立看待劳动法。在立法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当代学者更应善于解释法律,通过法律解释来解决问题,而不能完全依靠未来的立法。曹艳春阐述了司法实践应对新型劳动争议所面临的挑战与困难,呼吁学界、实务界及司法界人士携手合作,通过举办有质量研讨会的形式提供素材,共同助推劳动法理论与实践的进步。
上海市人才服务行业协会朱庆阳秘书长表示,劳动法领域的理论创造与司法实践对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影响巨大,希望法学法律专家对劳动关系的发展变迁多加关注,提供更为多元的处理劳动关系及争议的方案,为促进就业、社会发展提供更多途径,让更多人才获得施展才华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