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议全国两会“法治关键词”
从近几年全国两会上的“法治关键词”可以看出,当前国家司法体制改革正在蹄疾步稳,法治社会建设正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迈出了新的步伐。
□本社记者 汤瑜
2月25日下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举行。本次会议强调,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9年全国两会召开之前,本社记者梳理了近几年全国两会上的“法治关键词”。从这些热词中,记者深切感受到当前国家司法体制改革正在蹄疾步稳,法治社会建设正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迈出了新的步伐。
宪法新修订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这是我国现行宪法在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订后的第五次修订。
宪法修正案共21条,包括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以及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等12个方面。
宪法修正案是一个整体,它全面体现了自上一次修宪以来党和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体现了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理念。
“这次宪法修改,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彰显了当代马克思主义强大的思想力量。”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副政治委员王卫星指出,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无不闪耀着宪法精神的光辉。
反腐败国家立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在《宪法》修正案通过之后,制定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在法治轨道把反腐败引向深入。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国家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通过制定监察法,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通过法律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机构固定下来,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法治保障。
监察法分为9章,包括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9条。
这些条款,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赋予了监察机关必要的权限,严格规范了监察程序,加强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这对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律制度来反对腐败,提高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无疑是增加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监察权是在党的领导下,由监察机关行使的一种特殊权力。在国家权力结构中设置监察机关,是从中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出发加强对公权力监督的重大改革创新。
监察法还规定了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报告和登记备案,监察人员的回避、脱密期管理和对监察人员辞职、退休后从业限制等制度。同时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的申诉和责任追究制度。
不少专家表示,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制定出台将极大促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
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全面依法治国号角,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指明方向。作为党的十九大后的首次全国两会,“依法治国”成为2018年两会热词。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头崇尚法治、践行法治,形成一系列法治建设新理念……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一个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石。近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有力推动了法治中国建设。
这五年,各项重点领域立法稳步推进,审议通过国家情报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基本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审议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补齐文化领域立法工作“短板”,促进我国文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此外,修改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等,保证市场经济运行更加繁荣有序;同时还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等8部法律,审议修改法院组织法和检察院组织法,积极适应深化司法改革的新变化。
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到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党的十九大奏响新时代法治最强音。
同时,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成立,加强了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司法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系统化的顶层设计,把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这一年,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等司法改革的基础性措施深入推进。
由此,“司法改革”成为2017年全国两会关键词。
此外,包括出台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总体方案、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完善员额制改革配套措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等举措也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2017年两会上,有专家强调,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落实法官对经办案件终身负责制,可以倒逼法官在办案时既要对证据负责,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这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司法改革是不断完善的过程,改革后法官要走精英化、职业化的道路,门槛提高了,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官素质,选出精英法官,带动提升法官的整体业务水平树立司法权威和法官形象。
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改革就要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重要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立法法修正
2015年全国两会,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这是立法法自2000年施行以来首次修改。
立法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
立法法实际上是调整立法活动、规范立法行为的一部法律。从内容上讲,它既要解决立法的体制问题,就是立法权如何划分,同时还要解决立法的程序问题,就是立法程序应该如何展开,还要解决立法的技术和方法问题。因此,立法法是一部规范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
2015年前,全国有地方立法权的市有49个,修改后的立法法将其扩大到284个,赋予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立法的权利。为防止地方将这一权利滥用,这284个城市仅在公共管理、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拥有立法权。
对于立法法修改的原因,参与过立法法起草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的历史任务,对立法提出了新的需求,而现行立法的效率和质量远远适应不了这种需求。
“为此,必须下大力气改进和完善立法的体制、程序和立法的监督审查机制,促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他说。
修改后的立法法还加强备案审查,规定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可以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