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市检察院为民营企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李冰 寇建坤) 江苏省张家港市是位于沿海和长江两大经济开发带交汇处的港口工业城市。“企业兴则城市兴”是这座城市的真实写照。从“穷沙洲”到经济强市,改革开放造就了这个县域发展奇迹,这其中民营经济功不可没。但与此同时大量的涉企刑事案件也随之而来。如何在实实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做到平等保护、依法规范、强化服务,在40年的发展历程中,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持之以恒的态度不断拿出新举措,交上了一份答卷。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检察机关不仅要在涉企犯罪发生之后把握法律界限慎重处理,系统性地分析发案原因从而从源头预防涉企犯罪发生更为关键。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建立“审慎办理、逐案研判、区别处置、延伸服务”特别审查制度,做到追根溯源,发现发案原因,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整改,从法律政策的层面,为企业号准“脉搏”,从而对症下药。

  2018年,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系统梳理近年来办理的百余起民营企业负责人犯罪案件。经分析发现,这些涉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主要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贿、挪用资金等犯罪类型,他们的犯罪表现出“犯罪与违法行为认识不清、职责认识不清、公私财物归属不清、政商关系处理不清”的“四不清”问题。这些人不乏业务专家、管理人才,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归根结底还是对法律缺乏足够的重视:有的不知法、不懂法,直到犯罪仍不自知;有的对法律缺乏敬畏,在利益面前铤而走险。

  一时得利,因小失大。企业负责人影响企业的发展存亡、全体职工的生计,即便采取较为轻缓、宽和的措施,触犯刑法进入司法程序仍会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监督只是手段,预防、教育从而保护才是最终的目的。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对此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在报告中,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对企业的法治教育应纳入依法治市重点”,建议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等形式,加强民营企业负责人法律知识掌握,从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在商业交易遵纪守法、避免风险,更好地保持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建议很有针对性,请经信委重视这一方面的内容。”专题调查报告后,张家港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直接推动了全市法治轮训的开展。企业负责人参与到法治轮训的课程中,不仅加强了他们对企业相关法律的学习和掌握,更让他们在内心深处认识到合法经营的重要性。

  推动补漏建制的事例在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并非个案。通过进行研判分析、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为企业问诊把脉、出谋划策的做法,在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由来已久。仅2010年以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推动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建立了30余项制度,有效促进了民营企业良性发展。同时,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企合作”,走进大唐纺织、东渡集团等当地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和维权宣传,为企业提供“顾问式”法律服务,紧密结合检察职能为企业贡献检察智慧。

  专事专人办,这是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拿出的又一项新的举措。2018年4月,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抽调精干办案人员成立侵犯企业产权犯罪检察部,对涉企犯罪的打击、预防、监督、保护工作实现一体化办理。2018年以来,慎重逮捕起诉关键岗位人员,慎重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妥善办理涉企犯罪案件156件195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检察职能要做到正确、充分的履行,必须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根保表示。

  近期,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以往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提炼总结出10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贡献检察力量。该意见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从始至终,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态度一直未变、举措不断深入。“我们将发挥好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从严把握涉企案件入罪标准,不断改进理性平和公正文明司法办案方式,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建立一案一走访、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的‘四个一’工作制度,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邓根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