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扎紧市场监管的“篱笆”

  本报讯(记者张君 □李云峰) 河北省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去年重组以来,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三大安全监管的重点,深入开展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等专项整治行动,打响了玻璃栈道、食品药品、保健品、疫苗、“黑加油站”五项风险攻坚战,掀起了一股监管和整治市场经营秩序的狂扫行动……

  邢台市积极从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角度着眼,迅速将原食药监、工商、质监等多部门的管理职能进行了归并整合,组建起了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根据公安机关线索,邢台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击,在邢台健身教练任某处查获美雄酮、氧雄酮、康力龙等50余种激素类药品及封口机、产品包装标签等制假原材料,上述激素类药品经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按假药论处。经查,任某通过网络购买制假原料,分装后销售给健身行业人员,自2017年初至案发期间销售所得达292万元。该案被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后,目前公安机关已将任某抓获归案。

  2018年6月25日,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报告,显示隆尧县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酱腌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执法人员依法向涉事公司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6月28日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共生产涉案批次产品54瓶,货值金额197元。该公司获知抽检不合格信息后,积极配合调查,并启动召回程序。隆尧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没60006.62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7月,内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内丘县公安局对内丘县某药房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瑞舒伐他汀钙片”质量可疑,且无法提供购进票据。该药品经协查确定为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经邢台市权威部门认定按假药论处,内丘县公安局随即对该药房法定代表人赵某涉嫌销售假药的行为立案侦查。2018年10月,邢台市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该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对药房法定代表人赵某,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任某作出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2018年9月9日,宁晋县质量监督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海某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宁晋分公司生产的涉嫌不合格通用橡套软电缆和电力电缆进行监督抽样,经检验产品质量不符合所执行的标准要求。该批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产品货值78940.2元,产品未销售。宁晋县质监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线电缆8532米、罚款118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18年后半年,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各单位就在全市范围内共排查企业1.8万余家,排查隐患3550个,立案280起,从而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扎紧了市场监管的“篱笆”,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及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