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交易

本报讯(记者汤瑜) 住建部日前就《住宅项目规范》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315日。

本次《规范》中拟规定,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即户内和公共部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和管线应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排水、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及厨卫基本设施应安装到位;供水、供电、燃气、道路、绿地、停车位、垃圾及污水处理等规划配套设施应具备使用条件;消防设施应完好,消防通道应畅通。

同时,《规范》对房屋验收交付给出了详细的标准。如对放水工程要求,防水墙、地面无渗漏、无积水;抹灰顶面的要求则是,粘结牢固,无空鼓,表面平整、洁净,无裂缝,无爆灰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住宅规范》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也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目前,中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去年,有关住房公摊面积的问题引发社会讨论。

除了按套内计算面积之外,《规范》还对未来的住宅电梯安装提出明确规定,即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电梯,且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