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法学会党组研究推进全市法学会党建工作

    本报讯(吉研) 近日,吉林长春市法学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传达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专题研究全市法学会党组建设工作。长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姜晓东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把党建工作贯穿于法学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党建促会建、以党建强会建,坚持不懈抓好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通过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对法学会工作的思想指导、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各级法学会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团结和动员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密集等优势,更好地服务全市法治社会发展。建立和完善党建相关制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继续深入推进全市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确保县(区)法学会党组、各研究会党组织发挥作用。

 

 

 

 

 

 

 

 

 

贵州诚维伟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潘文俊、郭明星、李宏新、文永飞、吴永江、方世兴、雷涌、吕庆昌、黄建云、杨昌绪、邓勇诉被告贵州诚维伟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0102民初5713号、5155号、5712号、5256号、5715号、5714号、5793号、5795号、5796号、5794号、677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潘文俊、郭明星、李宏新、文永飞、吴永江、方世兴、雷涌、吕庆昌、黄建云、杨昌绪、邓勇的诉讼请求。原告潘文俊、郭明星、李宏新、文永飞、吴永江、方世兴、雷涌、吕庆昌、黄建云、杨昌绪、邓勇不服,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将上诉请求亦向你公司公告如下:1、撤销(2018)0102民初5713号、5155号、5712号、5256号、5715号、5714号、5793号、5795号、5796号、5794号、6778号民事判决书;2、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上诉请求或发回重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如不上诉本判决即生效。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陈志军:本院受理原告杨涛诉陈志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193199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阳昆黔物资有限公司、杨明、杨静、杨杰、郑红萍: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诉被告贵阳昆黔物资有限公司、杨明、杨静、杨杰、郑红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贵阳昆黔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贷款本金及利息28758757.86元,并向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支付从20161221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和复利(具体计算为,从20161222日起,以2500万元为基数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杨明、杨静、杨杰、郑红萍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了清偿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在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内向贵阳昆黔物资有限公司进行追偿;三、如被告贵阳昆黔物资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履行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贵阳昆黔物资有限公司位于贵阳金关钢材市场用于抵押的钢材进行变卖、拍卖,并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7528.37元,由被告贵阳昆黔物资有限公司、杨明、杨静、杨杰、郑红萍共同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琴、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煤矿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0103民初75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来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入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殷先成:本院受理王岑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聂振:本院受理原告周金英与被告聂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原小河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受理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审判监督卡、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三十日。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甘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

周伟:本院受理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审判监督卡、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三十日。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甘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

杨定丽:本院受理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审判监督卡、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三十日。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甘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

贵州伊丰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403民初2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余芸:本院受理原告谢华诉你及贵州瑞都易家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02民初86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余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原告谢华人民币120000元;二、驳回原告谢华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00元、公告费1120元,共计3820元,由被告余芸负担。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渣坪煤矿:本会受理李昌祥申请裁决你单位明确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方劳人仲案字(2018)278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裁决结果为:申请人于2009年起与被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成立。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大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大方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大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苏江、杨涛:本院受理原告陈氡翔与被告苏江、杨涛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 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原小河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应德:本院已受理原告陈氡翔与被告张应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刘明松:本院已受理原告陈氡翔与被告刘明松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0111民初520],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瑞特维丰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选祥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02民初389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贵州瑞特维丰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李选祥支付租金17379.2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该利息以17379.2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之标准,自20171114日起计算至前述款项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68元、公告费(以公告费票据为准),由被告贵州瑞特维丰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 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樊艳阳: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03民初49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解除原告贵州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樊艳阳于20141115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被告樊绝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原告贵州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7579.22元;三、被告樊艳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贵州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登记注销手续。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樊艳阳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被告广东开平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开平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正和加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开平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开平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81民初1578号民事判决书(附判决书主文:一、被告广东开平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开平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正和加气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14577.75元及违约金(以未还款为基数,按年6%利率计算从2015521日起至货款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贵州正和加气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26元,由被告广东开平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开平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担。),限你们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刘丽:本院受理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刘丽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金额435649.13元(包括代偿本金421544.16元,代偿利息11061.34元,代偿罚息3043.63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担保费7656.26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滞纳金51406.58元(以代偿金额为基数,自2018524日起,按0.1%/天暂计算至2018920日,共118),之后的违约金按照0.1%/天计算至被告偿清全部款项之日;4、判令原告就被告名下位于贵阳市经开区香江路榕筑鲜花广场22单元6602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筑房权证小河字第13017558号,不动产登记证号:黔(2016)经开区不动产证明第0010060号的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以该房产折价或者以其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判令被告承担原告需要支付的律师费10000元;6、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担保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费等费用。以上金额暂计504711.9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答辩期分别为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赵卫:本院受理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赵卫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金额383055.56元(包括代偿本金369341.55元,代偿利息8995.7元,代偿罚息4718.31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担保费9270.37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滞纳金37539.39元(以代偿金额为基数,自2018613日起,按0.1%/天暂计算至2018920日,共98天),之后的违约金按照0.1/天计算至被告偿清全部款项之日;4、判令原告就被告名下位于贵阳市南明区四方河路1号山水黔城一组团4号楼(42单元1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筑房权证南明字第010534086号,不动产登记证号:黔2016)南明区不动产证明第0058909号的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以该房产折价或者以其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判令被告承担原告需要支付的律师费10000元;6、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担保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费等费用。以上金额暂计439865.3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答辩期分别为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何敏:本院受理原告陈太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六盘水靖洋贸易有限公司、水城钢铁(集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黄伟、袁辉、张飞飞、周奎、周平: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与被告六盘水靖洋贸易有限公司、水城钢铁(集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黄伟、袁辉、张飞飞、周奎、周平票据纠纷一案。现向六盘水靖洋贸易有限公司、水城钢铁(集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黄伟、袁辉、张飞飞、周奎、周平公告送达(2017)01民初72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各壹份及民事裁定书贰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半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开福、邹国成:原告田长秀、李有文、李有秀诉被告简袓胜及你二人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47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林开福、邹国成:原告田长秀、李有文、李有秀诉被告简袓胜及你二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47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龙超、刘亚芬:本院已受理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二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剩余租金119642.04元;2、判令被告赔偿从20171119日起,以应付剩余租金119642.04为基数,按日利率0.12%标准计算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止,截至2018620日,违约金为30580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维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3000.00元;4、确认被告在支付完上述款项之前,涉案车辆(发动机号:S1XG161,车架号:LSA121BL2H2472758的小型轿车,车牌号:贵HP0197)所有权归原告所有;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6、请求追加的被告刘亚芬参与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龙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杜飞:本院已受理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剩余租金119642.04元;2、判令被告赔偿从2018113日起,以应付剩余租金119642.04为基数,按日利率0.12%标准计算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18630日,违约金为23976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维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3000.00元;4、确认被告在支付完上述款项之前,涉案车辆(发动机号:S2BC404,车架号:LSA121BL7H2477714的小型轿车)所有权归原告所有;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张迪:本院受理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令你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8713. 83元、利息1150. 38 元(利息算至201893日止,后期利息以118713.93元按年利率5.7%算至实际还清之日)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403民初15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龙里县明麒麟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里县苗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原告李泽明、李泽清诉被告龙里县苗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被告龙里县明麒麟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告贵州瑞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第三人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程序告知书、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王超、贵州益玖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韬羽与被告王超、贵州益玖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被告王超、贵州益玖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4679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王超、贵州益玖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鑫海劳务有限公司:原告唐永红与被告贵州鑫海劳务有限公司、熊仕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5民初35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贵州鑫海劳务有限公司、熊仕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付原告唐永红30,000元;二、驳回原告唐永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300元,共计850元,由被告贵州鑫海劳务有限公司、熊仕祥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贵州天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李惠霞:原告王战亭诉被告李惠霞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黄雪梅:本院受理原告李承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