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下的法院——济南中院民五庭闵雯工作侧记

     晚上7点多,济南中院灯火通明。在4楼民五庭一间办公室,法官助理闵雯和同事们还埋头在案卷书海中奋笔疾书。当天下午,闵雯所在的团队刚刚审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她想趁热打铁,尽快汇总、整理出一个文书草稿。

    2017年秋,闵雯成为济南中院民事审判法庭的一名法官助理,此前已有6年法院工作沉淀的她很快转变角色,依靠扎实的理论积累和前期审判实践的经验,迅速融入新的工作中:接待当事人的来访、咨询;协助指导书记员对诉讼材料及裁判文书送达和归档;协助主审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组织当事人诉前调解;草拟法律文书及文书报结、上网……法院工作,她本就驾轻就熟,一拿到新分配的案件卷宗,先阅卷,归类,再对其中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及时调解,可谓得心应手。每天法院到家庭两点一线的生活,日子繁琐而纯粹。

    有一起普通的房屋买卖纠纷案,案情并不复杂,但双方当事人却从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指令审理、一审法院重审再到二审,反反复复闹了近1年,仍没有顺利息诉。

    闵雯了解到,这起纠纷的起因源于买方张某在买完房后,才得知房产系“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遂反悔购房,要求“一手退房,一手还钱”。卖方李某答应可以退房,但张、李双方却因赔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张某称,自己事先并不知道这是小产权房,后来才得知自己买的是一个“小产权房”,办不了过户,“退房还钱,天经地义”。听到张某的诉请,李某情绪非常激动,称可以退房,但“这么长时间了,这件事不能这么完”,他声称要反诉张某,让其支付占据房屋的“租赁费”。张某一听,也不愿罢休,称到时候还要再告。

    面对这令人哭笑不得的一幕,闵雯先让双方当事人冷静下来,耐心疏导。

    “‘强扭的生意不成买卖’,‘住’是生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咱们大家谁都拖不得,耗不得。”双方当事人听到闵雯的劝解,开始冷静下来。通过闵雯多次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各自履行了义务,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有效减轻了法庭诉累。

    对于一名专心在审判业务领域深耕的法院人来讲,什么时候该慢,什么时候该快,把握好案件的节奏,突出重点,有条不紊,这是提高效率的“技术活儿”。有一起建设工程纠纷的案子,何某为索要工程款将建筑商徐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根据合同约定支持了何某的主张。徐某不服,认为部分工程并非由何某施工,不应当向何某支付全部工程款,便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中,徐某向法院提交了证人证言与案外人合同等7份证据,欲证明部分工程系案外人施工。对此,不懂法律且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何某,在证据质证阶段却反而又重新叙述起整个施工过程的来龙去脉,而这段内容早在一审笔录中就予以详细记录。为有效控制庭审节奏,提高效率,闵雯及时制止何某,告知其现为证据质证阶段,有效引导何某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展开有针对性地质证,最终顺利结案息诉……

    时针指向21点,有的同事开始起身回家了。“终于写完了!”闵雯把这份新草拟完毕的文书放到书架上,她长舒一口气,今天的工作总算完成了。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闵雯轻轻按了一下酸涩的肩膀,准备回家。“回去孩子又得睡着了”,她这么想着,心里蓦然升腾起一股对孩子难言的愧疚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