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力法学对外交流的“引进来”“走出去”
过去的2018年里,中国法学会配合国家对外战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外法学法律界交流,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将中国法治声音向世界传播。
在过去的2018年里,中国法学会在国际交流方面共组织出访13批次128人次,访问21国56个法学法律组织;接待47国154个单位共313人次来访;举办涉外法律研修班4次,共有33个国家43个法学法律组织的97名学员参加培训;举办国际论坛、研讨会9次;全年共签署4份合作备忘录,提交2份报告作为学会要报刊发。在台港澳交流方面,共组织出境4批次70人次,访问台港澳19个法学法律组织;接待台港澳68个单位共233人次来访;举办研修班4次,共有台港澳23个法学法律组织的125名学员参加培训;举办论坛、研讨会12次;组织专题调研3次,委派5位学者赴台短期研修,编发内部简报4期9篇,提交2份报告作为学会要报刊发,向中央台办提交7份专项报告。
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副主任杨小平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介绍,2018年,中国法学会的对外交流工作稳中求进,以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为主线,以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推动完善对外法学法律交流布局,扩大对外法学法律合作影响力,提高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
围绕“一带一路”倡议
举办国际会议
2018年7月,由中国法学会和中国外交部联合举办的“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在北京举行。
论坛邀请了“一带一路”参与国政府官员、国际组织代表、国内外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代表共350余人与会,并发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共同主席声明》。
此次论坛是中国首次就“一带一路”法治合作举办的高规格论坛,也是中国法学会首次以法治合作为主题举办的服务“一带一路”的高规格论坛。
论坛以“共建‘一带一路’:规则与协调”为主题,围绕“一带一路”理念与国际法治、“一带一路”规则体系与条约法律保障、“一带一路”与国际争端解决、“一带一路”法律交流与合作四项分议题展开深入讨论。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加强法治合作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能够继续加强交流,开展合作,促进协调,共同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走深走实贡献力量。
杨小平告诉记者,此次论坛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外交思想、推进“一带一路”涉外工作、服务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而主动筹划和精心设计的多边主场外交行动,受到国内外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好评。论坛筹备期间,中国法学会组织论坛主题议题专家论证会,并组织专家起草论坛成果文件,充分发挥了智库作用。
这一年,中国法学会还主办了首届中国—大洋洲法治论坛,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密克罗尼西亚等10多个国家的政府官员、法学专家、律师和企业界代表等齐聚一堂,共同讨论如何加强法治合作、共建“一带一路”。这次论坛上,通过了《广州宣言》,与会代表就加强中国与大洋洲各国法律制度标准的协调与衔接,将论坛建设成为涵盖法学研究、人才培养、纠纷解决、法律服务的高层次法律智库平台达成广泛共识。
此外,中国法学会为落实中英两国领导人会晤成果,进一步深化中英法治合作,助力“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区建设,举办了第三届“中英法治圆桌会议”。会议主题为“加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合作,助力自由贸易区建设”。来自中英两国的120多位法学法律界和企业界代表出席会议。
支持法学家出访
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中国法学会积极推动我国法学法律界进入国际法学法律组织决策层,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多边舞台的话语权。
2018年6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被授予国际宪法学协会(终身)荣誉主席称号,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被选为执委。两位学者在国际宪法学协会任职巩固了我国法学法律界在国际宪法学界的地位。
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连任亚洲与太平洋法律协会(LAWASIA)(简称“亚太法协”)执委,推动该组织成立“一带一路”常设委员会,进一步增强了我国在亚太法学法律界的话语权。
除了推动中国法学家在国际法学法律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中国法学会还支持中国法学家“走出去”,在国际场合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2018年5月,应俄罗斯圣彼得堡国际法律论坛组委会、白俄罗斯法律家联盟邀请,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率团出席了在圣彼得堡举办的第八届圣彼得堡国际法律论坛和在明斯克举办的第六届国际科学和实践会议。张鸣起就“积极应对大数据应用对法治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发言,畅谈中国大数据时代法治新发展。
2018年7月,应韩国国会法制室和日中法律家交流协会的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率团访问韩国和日本。王其江在由韩国国会主办的“纪念制宪70周年国际学术大会”上做了题为《中国修宪的民主原则与依宪治国的最新发展》的发言,积极宣传中国宪法修正案和法治建设新成就,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理解与支持。
中国法学会还利用组织出访、赴外参会、举办培训等各种场合,从法治合作角度积极宣传“ー带一路”重大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金砖合作等外交新理念。如,在中日韩(东北亚)、东盟、南亚法律研修班设置专门课程讲授《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电子商务法》等最新立法动向,推介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阐述中国对一些重大国际问题的原则立场。
中国法学会还组织中国法学杂志社访问英国、荷兰、德国,就《中国法学》(英文版)在国外发行联系合作出版社,拓展新的外宣渠道,积极促进中国法治建设成果的国际传播。
与国际法学法律界加强合作
中国法学会在过去的2018年里,继续推进与国际法学法律界的协调与合作,深化同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法学法律界的关系,为我国海外利益集中区域、“一带一路”对外辐射影响力较强区域提供法律服务。
中国法学会与俄罗斯三大法律组织(俄罗斯法律家协会、俄罗斯国际法律家联盟和俄罗斯联邦律师协会)通过互访和论坛研讨进行了务实交流,深化中俄法学法律界在国际和地区法律事务中的相互支持与协作。
中国法学会领导率团访问芬兰、瑞典和丹麦,将中国-北欧区域合作纳入中欧法治合作的重点发展方向;连续5年参加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全面深化金砖国家法治交往;赴日本、韩国推介“中日韩法律论坛”,与日本法务省、大阪律协、韩国国会法制室、韩国宪法学会、韩国公法学会建立联系;访问白俄罗斯,时隔5年后重温与白俄罗斯法律家联盟友好交往历史;以观察员身份赴新加坡出席东盟法律协会第十三届大会,进一步深化中国法学会与东盟法律协会的关系。
在中国法学会举办的首届“中国-大洋洲法治论坛”上,中国法学会与斐济法学会、巴布亚新几内亚司法部、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司法部等大洋洲重要法律组织和政府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填补了中国法学会与太平洋岛国法学法律界交流与合作的空白,完善了中国法学会全球法治交往布局。
中国法学会领导还赴埃及、南非、纳米比亚、坦桑尼亚、喀麦隆访问,配合中非合作年,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精神,深化中非法治交流与合作,与“亚非法律协商组织”签署《合作备忘录》,增进双方在国际法领域及亚非法律事务的协调配合。
中国法学会还与古巴法律家联盟续签《合作备忘录》,加强中古两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交流互鉴,共同推动中国—加勒比、中拉“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和“中国-拉美法律论坛”发展。
中国法学会积极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举办了“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国际经济合作与争议解决”法律实务培训班等会议和活动,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为中外法学法律界搭建交流信息、分享经验、增进友谊、开拓业务的高端合作平台。
中国法学会还举办涉外法律研修班4次,共有33个国家43个法学法律组织的97名学员参加培训。同时,中国法学会完成赴法、赴美和赴澳3项法学引智培训任务,学习借鉴外国法治经验,进一步提升引智成果转化能力和效果,为完善我国司法管理体制、推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作出了新贡献。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就赴法和赴美培训调研报告做出重要批示。
深化涉港澳台法治合作
经过长达一年的工作,2018年中国法学会最终推动了亚太法协暹粒执委会和理事会分别达成有关决议。执委会决议从原则上明确台湾“代表的是一个中国辖区,而不是一个国家”。
与此同时,中国法学会积极配合中央对台工作,强化社会团体党的政治引领功能,积极开展对台法律交流和研究。通过举办第七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暨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30周年纪念研讨会”、组织第七届“两岸法学交流研讨班”、组织代表团赴台交流等形式,密切联系台湾法学法律界人士,做好反“独”促统工作。
另外, 中国法学会还围绕“一国两制”,举办“基本法司法适用中的法律解释”学术座谈会,解疑释惑,促进基本法在港澳的实施;举办“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发挥“一带一路”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利益牵引作用,服务港澳与内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举办“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深化涉港澳法律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