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法学会深入推进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落地基层

    本报讯(晋研)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在全省设立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的指示要求和太原市实施方案精神,夯实筑牢法律服务落地基层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提升法学法律服务工作根植基层的常态化、实体化、实战化能力与水平,太原市采取创建试点、培育典型、观摩完善、凝练提升、总结推广、整体推进、重点督导、全面落实的措施手段,在全市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市10县区借鉴杏花岭区样板模式,各自重点打造特色典型,全面推动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初具规模,为推进法治太原建设和平安省城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

提高思想站位

    太原市法学会把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批示精神,推广落实“枫桥经验”的一项具体措施,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地基层,最直接、最深入、最接地气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就地就近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维护一方安定的有力手段,与“德治、法治、自治”社会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律服务触角和平台延伸到最基层最基础,进一步优化资源,整合力量,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托综治中心或联调中心设立法学会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站、法律服务室,为党委政府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搭建一个稳固坚实的载体与平台。

统筹安排部署

  太原市委政法委、市委法治办在全市创建了“法治诊所”工作,太原市法学会紧跟这一重点工作,将其纳入重点立项课题,成立课题组,组织院校专家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先后4次带领课题组前往试点单位进行调研指导工作,有效促进了试点建设。在认真总结“法治诊所”经验基础上,探索推动“法学会+法治诊所”工作模式,在全市县乡村开展了“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着手为法学会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解决“组织泛化、活动虚化”的问题,为法治诊所充实专业资源,解决“力量薄弱、支撑不足”的问题,做到相互嵌入,互为补充,推动基层法治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带领杏花岭区、阳曲县法学会领导,随省考察团赴四川绵阳参观学习,结合太原实际和杏花岭区已有经验,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边提升,从理论与实践上走出了一条可行的、管用的全新路子。市里统一标准要求,统一建设内容,统一工作模板,统一外观标识,规范工作机制和工作运行流程,在全市实现运转规范、服务高效、群众认可的法律服务模式全覆盖。

打造样板典型

  通过杏花岭区现场会点对点、面对面的观摩学习研究交流,从更具实体感、更增获得感、更有针对性的实际感悟感受,把好的经验做法、创新思路进行转化和固化,拿出各自管用、适用、好用的法律服务创新成果,切实推进全市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扎实开展。杏花岭区法学会在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中,成立了以会长为组长、常务副会长为副组长,常务理事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统筹全区法律服务资源, 全面推进“区级有所、街乡有站、村居有室”的法律服务网络建设。成立了法学会、司法局、矛排办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区级法律服务所,街乡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法律顾问等组成的法律服务站,村居法律顾问、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室,形成了以区法学会为龙头,区法律服务所为纽带,街乡法律服务站为依托,村居法律服务室为基础,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重点推进了法律服务平台智库建设,根据区域人群特点、社会矛盾点和专家擅长领域,将专家库进一步细分为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医疗纠纷、金融借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妇女儿童权益、征地拆迁等12个专家组,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推动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和群众法律需求“一站式”解决,让群众不出社区(村)就能挂上法律服务“专家号”。

规范机制模式

  以杏花岭区创造的可推广、可复制的成熟工作机制为模板,在全市打造三级法律服务平台8651”工作模式,即“法治教育、法治培训、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法律援助、法律体检、法治创建、法学研讨”的“八项工作职责”,采取“上门送诊、每日门诊、专家坐诊、定期会诊、助困巡诊、集中义诊”的“六类诊疗方式”。特别是在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解决复杂疑难问题上,实行了以法律顾问“主诊”,以心理咨询师、社区民警、法检干部、网格员辅诊的“五方联合会诊”。由法律服务室负责人牵头,组织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会诊化解。法律服务室联诊难以化解的,上报站、所牵头,在街道或全区范围协调由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骨干会员、法律顾问、法学院校专家和法律志愿者共同组成的“一个法律专家库”专家进行会诊,实施纠纷联调,同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强化功能作用

  聚集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瓶颈”、社会治理创新最脆弱的“短板”、社会和谐稳定最直接的“触点”和人民群众最渴望的“红利”,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深度广度。坚持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着力点,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参考。

  围绕重点项目推进、大气环境治理、城市建设改造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提供重大决策法律论证意见,参与棚户区、城中村搬迁改造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协助审查土地租赁、设备采购、招标代理合同等,起到了决策风险的“稳压器”和“紧箍咒”作用。坚持以主动服务社会治理创新为着力点,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积极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协助各村清产核资,理顺合同债权债务关系,规范农村经济事务管理。主动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监护人有奖监护制度实施,组织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开展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中遇到难题的对策研究,为推进综治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坚持以主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宣讲、解难答疑活动。坚持以矛盾纠纷化解为切入点,打通社会矛盾理性平和的泄洪渠道,为重大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了社会矛盾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的转变。坚持以主动服务基层群众为着力点,着力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力度,为群众就地就近就等得到法律专家的无偿服务。积极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和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