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举办德清与松江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学术研讨会

上海市举办德清与松江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学术研讨会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资格权引发争议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上海市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召开“宅基地制度改革:德清与松江的制度对话”学术研讨会。有关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资格权引发争议。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在研讨会上肯定了上海市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以往开展的各项学术活动和取得的工作成绩,他期望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把研究工作开展得更加深入有效。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在主旨演讲时,回顾和分析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背景、改革的主要内容,认为今后中国改革的重点领域在农村,主要集中在建设用地上,总的目标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具体到宅基地三权分置,资格权不是土地财产权的一部分,是与身份相关的一个权利,资格权主要是为了落实农民的住房保障,必须落实好一户一宅,改革不能造成农民流离失所。在此基础上,稳中求进,探索建立多元化或者是城乡一体化的住房保障制度。

    浙江省德清县副县长王学新介绍了德清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背景、历程、主要做法与经验以及改革存在的问题。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熊玲以上海超大城市的农村改革为背景,详细介绍了松江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践探索。

    针对松江和德清两地实践的重要内容即三权分置的资格权问题,与会者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政策中明确规定了资格权,实践中的德清经验,也专门规定了资格权,并且颁发了资格权证。松江的实践探索也强调资格权是无法逾越的。但很多专家学者认为资格权这一概念是不必要的,它过于强化了集体的作用,认为应该强化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内涵,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人更多的处分权能,宅基地使用权人在设定次级用益物权后,仍然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因此,资格权概念本身并无意义。该争议焦点,反映了三权分置问题的复杂,仍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会议选举了上海市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文学国教授当选为会长。

    文学国表示研究会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法学院校、科研机构、学术组织及农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合作交流,广泛、深入开展学术研讨,争取产出更多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