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以暴力方式影响公交车安全驾驶一律立案侦查

    本报讯(记者汤瑜) 19日至10日,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部署各地全面提升公交车安全防范整体水平,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同时强调,以暴力方式影响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安全驾驶的,一律依法立案侦查。

    会议指出,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城市公交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学习借鉴北京等地先进经验,坚持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坚持科技应用、群防群治,坚持预防为先、防处并举,全面提升公交车安全防范整体水平。

    会议要求,深刻反思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等一系列典型案件,全面构建立体化智能化公交车安全防范体系,全面推进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要严格落实公交车乘务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规范配备标准和组织实施,加强培训管理。要加强公交车安全防范新技术建设应用,提升防范打击能力,提高应急处突效率。要严厉打击危害驾乘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的有关指导意见,狠抓执法打击,切实教育警示公众、震慑遏制犯罪。对以暴力方式影响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安全驾驶的,一律依法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要提升公交车司乘人员防范处置能力水平,规范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加强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内部规范管理。

    会议强调,要把公交车应急处突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开展联合演练。对问题突出、管理混乱的地区,要挂牌督办。要推动将公交车安全防范纳入综治考评,对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提请实行一票否决。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宣讲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