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制文物展现中国法制发展

  该书以法律文化的价值理念为纲,细分为12个专题,并配有近500张精美图片,有国宝重器,有民间细故,并以此串联起了中华法律文化脉络。

 


——李雪梅编著的《法韵中华(古代篇)2019》获评“法律好书”


 

  近日,法律出版社2018年度法律版十大好书揭晓,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所所长、教授李雪梅编著的《法韵中华(古代篇)2019》位列其中。颁奖词中这样评价该书:藏在日历中的法律博物馆。365天,置于案头,发现法律的器物之美,传承中华法韵。它,亦展现了法律出版社在文创领域的探索与创新。

  李雪梅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尽管编写该书仅花费了半年时间,但她为此准备了20年之久。李雪梅说,获评十大好书,说明她的尝试初步取得了成功,她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社会认可,这让人感到兴奋和安慰。

  “过去20年的每个假期,我常流连于博物馆。开门进、闭门出是我逛博物馆的常态。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学到了知识,和文物成了‘知己’,也储备了一笔珍贵的财富——数以万计的法律文物文献图片。20年来,我一直坚守目标,通过相机、手眼,发现、拍摄文物,展现文物之美。”李雪梅说。

   

“博物馆”的法律考古之旅

 

  翻开该书,可以看到,它的编排打破了传统时间顺序,以法律文化的价值理念为纲,细分为12个专题:权之威、衡之用、玺之政、印之信、符之验、位之尊、镂之金石、书于简帛、纸本文献、典籍传播、经济命脉、经典流传,并配有近500张精美图片,有国宝重器,有民间细故,并以此串联起了中华法律文化脉络。

  李雪梅说,法制文物是古代法律制度的见证和记录,中国古代有过什么样的法律制度,就会留下什么样的法制文物。从具体形象的物而不是抽象的文字记述的角度追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生成演变,既形象生动,也充盈着新知、新趣。

  十几年前,李雪梅曾在《中国国家地理》杂志兼职主持“考古与发现”栏目。她说,那时已进入了读图时代,也培养了她对图片的敏感度。当时她给本科生开设有“消失的文明”“法律考古”“中国法制史”等课程,那时人们对考古的关注远未像现在这么普及,博物馆更是门可罗雀。

  后来,李雪梅转入对古代碑刻的法律考古、博物馆中文物的法律考古和对文物文献进行更专业、系统的资料整理和研究。她开设的课程名称仍是“消失的文明”,但讲授的主题已变为“考古发现与东西方文明”,“亲近博物馆”是课程必备作业。“当时作业的要求之一,就是让学生以‘萌言萌语’讲述法制文物,引导学生成为一个有潜质的‘博物馆迷’。”

  2018年,李雪梅开设了面向研究生的“法制文物与图像研究”课程。其时,文物和图像史料在艺术史、考古学领域已受到较多关注。李雪梅说,该课程中特设的“博物馆中的法制文物”考察课广受欢迎,学生提交的考察报告也颇精彩。课堂讲授的主题如“独角兽——獬豸形象演变”“度量衡器与中国古代法制文明”等内容,也是本书的重点内容。该书也成了她课堂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参考。

  “在历史文献和古代法制研究中,文物、图像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尚未得到系统利用和科学阐释。目前,全国各法律院校中尚没有开设此课程者。因为开设这样的课程需要积累大量原创性资料、建设图片库数据。”李雪梅说,在许多人尚未关注到文物时,她与同事早已对法制文物进行了长期、系统调查、拍摄。本书展现的内容,只是他们积累的冰山一角。

  李雪梅希望,该书能为中国法制史教学工作提供帮助,成为普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读物。但“以一部年历书的容量展现古代法制的全貌,是有局限的。”

  “编撰这本书时,数量丰富的古代赋税、科举文物,明清的官私文书和法律典籍,古代石刻法制文物,近代法制文物,根据地法制文物等还未派上用场,只能留待后续利用了。”李雪梅说,在后续编撰中,她会不断在体系、内容上进行创新、完善,借助“左图右史”的传统形式,展示一部生动、全面的法制文明发展史。

   

法制类文创前景广阔

 

  法律出版社制作的法律日历书已连续出版三年,成为法律人共同的文化IP,获得了越来越多法律人的精神认同。该书作为“文创”著作之一,通过精美的图片,通俗的解读,专业的设计,让法制文物成为人们理解、亲近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个窗口。

  李雪梅认为,许多文物都可以视为古代法制文明传承的见证,但很多文物的法律意义尚不为人所知,还有大量法制文物等待人们去甄别、认识。大量看似与法制无关的器物,其实颇能形象的印证中国古代礼制、刑制起源。“礼法合一、礼刑互补,正是中华法系的鲜明特色”。

  本书的封面以唐代“金书铁券”为主要底色。它既是一件精美的“器物”,又是中国传统社会法律“特权”制度的见证和凭证。“法制文物的存世具有偶然性。我们有幸见到的,不过是沧海一粟。”李雪梅说,目前,她虽无缘见到春秋战国变法时的“铸刑书”“铸刑鼎”之类的法制文物,但却在度量衡器上,在印章、符牌、钱币上,在金石、简牍、砖瓦陶土上,发现了人们忽视的法制文明。这些体系化的法制文物,其实际效用和法制意义,并不亚于失传的“刑书”“刑鼎”。

  “当然,一两件孤立的文物,难以担此重任。当我们把所有博物馆的法制文物串联越来,进行系统性、综合性排比分析,曾经消失的法制演变场景可以借此复原,沉静的法制文物也会变得生动鲜活。”李雪梅说,必要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有助于大家看到中国法制发展的别样风景。

  李雪梅认为,目前文创产品比较流行,但涉及法律的文创产品尚不够丰富,相关文创,尤其是传统法制的文创,大有可为。在法制文明发展关键节点上的重要文物,或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文物,都可以成为文创产品的原型。

  李雪梅介绍称,作为国家形象工程的法制文物,不仅有鼎、独角兽,还有各种国之“公器”(通行并具有规范社会作用的器物,如度量衡器、货币、契约等),“传说中的禹铸九鼎、郑国铸刑书、秦传国玉玺等,均可担当此任,只是它们不如商鞅量、王莽嘉量那般幸运传世,无缘成为博物馆的镇馆之宝。但我们可以根据史料记载,进行场景、器物复原。”

  另外,中国传统法制具有“兵刑合一”“礼法融合”的特色。“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是早期王朝立国的政治理念。与之相应,“礼源于祭祀,刑始于兵”是中国法制起源发展的重要路径。

 

“冷门绝学”迎来发展机遇

 

  2019年恰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下称古籍所)建所35周年。该所成立于198411月,系由司法部批准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第一个校级科研机构,2009年成为教育部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工作委员会的直接联系单位,是目前教育部所属高校中唯一一所专门从事古代法律文献整理研究的学术机构。

  经历3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在秉持“探赜索隐,钩深致远”的学术传承基础上,古籍所在出土法律文献(简牍、铭刻等)和传世法律文献(律令典章、碑石、档案等)整理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其代表性集体成果《沈家本全集》等多次荣获国家和省部级奖项。

  李雪梅说,目前古籍所教师的钻研对象涉及甲骨金文、简牍碑志、契约档案、珍稀典籍等,大部分教师做的研究工作,都属于国家开始重视的冷门绝学范畴。

  “当下,冷门学科的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合。”李雪梅说,以传统显学金石学为例,经过近一个世纪的沉寂之后,其又重启复兴之路。

  据李雪梅介绍,根据国家社科基金中有关碑志的课题立项数目,1992年至2003年的13年间立项11项,平均每年不足1项;2004年至20107年间立项22项,年均3项;2011年至2017年的7年间立项达108项,年均15项,2017年年均高达24项。这仅是碑志立项情况,青铜器铭刻研究立项尚未包括在内。

  就碑志立项的学科分布情况看,各学科的大致占比是:中国史占37%,宗教学占20%,中国文学占15.7%,语言学占9%,民族问题研究占8.3%,图书馆·情报·文献学占5%,考古学占2.5%,法学占1.6%,体育学占0.8%

  “法学在碑志研究中的极低占比,说明法律史研究者对碑志史料的生疏;对许多经典和专题碑志的研究,法学研究者尚处于‘失语’状态;法学研究者对碑志史料的关注度和敏感度,较中国史、宗教学等领域学者微弱、迟滞。但传统法律话语体系的根基,很大一部分可源自这里。”李雪梅说,目前法学界需要重新激活这笔厚重的文化遗产,从中梳理、发现、总括中国本土的法律话语体系。

  在学科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许多高校古籍所被合并。李雪梅认为,尽管国家出台了扶持冷门绝学的政策,但高校传统科研机构也要善于发挥自身特长,自我拓宽发展道路,争取更多资源,以体现古籍所独立存在的意义。

  李雪梅说,古籍所应对此举的主要办法有两种:一是坚持科研反哺教学,科研人员全员投入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强化科研支撑教学。二是创新教学和培养人才模式,诸如开设跨学科研究生课程“法制文物与图像研究”、创办“中华法制文明虚拟博物馆”、推进“碑石课堂”,举办学术公益讲座等。

  “分享是最大的快乐。”李雪梅说,学术成果不应该被束之高阁,而应该以最严谨、专业的素养,回馈社会大众,“这也是古籍所在新形势下的自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