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120万市民喜收“社会治安综合责任险”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徐长林) 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举行2018年度为民实事工程新型社会治安综合责任险项目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启东市委政法委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启东支公司等四家“共保体”签订保险合同。

  平安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心愿,也是衡量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各类突发性公共安全风险增多,人民群众对平安保障的呼声越来越高。2018年初,针对这些新变化新要求,启东市委市政府推动实施新型社会治安综合责任保险项目,并将其列为当年为民办实事工程,由市财政全额出资,为全市112万市民和8万多外来人员购买保险,他们不需要花一分钱,便可获得一份实实在在的“平安保障”。据了解,由政府出资为市民购买社会治安综合责任保险,在江苏省内属首家。

  如何运用社会手段和市场机制来有效解决民生问题?启东市委政法委积极创新、主动探索出政府主导、险企参与的新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模式。作为一种创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模式,通过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可以及时弥补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提升了基层社会治安防范能力,有效构建起事前预防和事后补偿相结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为提高保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委政法委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和部门调研,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保险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问题收集、数据分析、综合评估,围绕当前社会治理中的“五大”难点热点问题,设计形成五个保险险种。其中,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证人)安全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5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100万元;非典型人群肇事肇祸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5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100万元;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伤人责任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20万元;房屋出租人责任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为3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50万元;“两抢”案件救济救助责任保险最高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启东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燕飞向记者介绍,该保险项目抓住了当前社会治理的重点、痛点和难点问题。比如,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证人)安全责任保险和非典型人群肇事肇祸责任保险,前者针对当前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解决了群众因害怕遭受打击报复,不敢举报、举证黑恶势力的问题,有利于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后者针对非典型人群肇事肇祸案(事)件频繁发生现象,未雨绸缪,建立公共安全风险市场共担机制。

  “与其他地区社会治安综合责任保险相比,启东的项目在两个方面体现了‘新’。一是内容新,项目中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证人)安全责任保险、非典型人群肇事肇祸责任保险,都属于全国首创;二是形式新,由政府出资为群众购买社会治安综合责任保险这种形式,在江苏省内属于第一家。”南通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崔汉飞介绍说。

  “老百姓不花一分钱,平安有保障,这是一份实实在在的‘民生大礼包’。”启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志强表示,“我们通过政府出资引导的方式,撬动社会资源和市场力量,共同承担安全风险,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改变政府‘单打独斗、大包大揽、无限兜底’的局面,从而构建起‘政府引导’与‘社会共担’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

  社会的长治久安,百姓的安居乐业,是民心所向,更是政府机关的重任所在。近年来,启东市委政法委谋平安之策、强稳定之基、立和谐之风,致力于把社会治理从政府“单打独斗”变为“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新模式,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