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法学会参加 省“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本报讯 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之际,山西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在太原市工人文化宫开展了现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共有42家省直单位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对活动现场进行了巡视。
省法学会由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马俊带队,省法学会秘书长秦伟、副秘书长王晓瑾、人事会员部主任张绍光、研究部主任李芬、办公室主任李慧慧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积极参加现场宣传活动,接受现场群众法律咨询。在活动中,省法学会通过布置展板、发放宪法宣传资料、讲解宪法知识等方式将宪法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受到了现场群众的赞同。
据悉,今年整个宣传周系列活动主要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基层群众三个重点对象,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贯彻实施为引领,广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山西建设的新成就,深入宣传新修订的党章和党内法规,重点宣传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党中央和省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