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暖人心 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多举措破解执行难

执行攻坚暖人心

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多举措破解执行难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全国法院依法惩治拒执犯罪、强化信用惩戒,运用网络查控、网络拍卖等信息化手段,充分提高了执行效率和威慑力,越来越多的老赖从“花招百出”逃避执行转向自觉履行,“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多项指标位居全市前茅,成绩单背后凝结着法院干警的酸甜苦辣。在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身为法官,却不着法袍,而是出现在执行现场,在奔波的路上。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执行法官。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史某诉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佳木斯市人民法院于201710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孙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返还史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孙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史某于20185月向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纪兴龙经多次电话沟通,被执行人孙某始终不积极主动前往法院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孙某的银行存款、股权、动产、不动产等进行了调查和查询,除发现被执行人孙某名下有一辆车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通过诉讼卷宗地址确认书,前往被执行人住处,经走访邻里,得知被执行人偶尔回来,听说其在汤原县经营木耳生产,靠着这一点点信息,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汤原县,到相关部门调取辖区木耳生产点,挨家挨户实地调查,终于发现被执行人与他人合伙的木耳生产点,并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时,隐瞒其车辆信息,且无偿还意愿。

  执行案件陷入了“山穷水尽”的绝境,但经过执行法官的种种努力,最终“柳暗花明”。

  被执行人虚报财产,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执行法官提审被执行人孙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孙某在拘留期满后,主动来到法院,对其消极履行法律义务表示悔过,得知申请人生活困难并身患重疾。经法官积极调解,被执行人孙某履行了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将现金38万元主动送到法院,双方当事人一笑泯恩仇,多年矛盾化解,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破解执行难,法院在担当,法官在努力,社会各界在协助。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得到被执行人住所地社区、被执行人经营地行业协会、当地村委会等部门的配合,多管齐下、内外联动、因势利导,最终实现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法院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做虚假陈述,不如实报告财产情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深入核实、调查,有针对性采取纳入失信、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执行惩戒及强制措施,让被执行人无处可藏、无路可逃,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对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起到了惩戒警示教育作用。

  执行工作琐碎、繁杂,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多举措破解执行难,在点点滴滴中温暖着人民群众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