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疑问去办案”——江苏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寇建坤办案纪实
“带着疑问去办案”,是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侵犯企业产权部负责人寇建坤一贯的行事风格,他经常对同事说:“办理案件,要动脑、动腿,更要走心。”在工作中,他确实也是这么做的。
2017年初,一起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案卷材料由公安机关移送到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批捕。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认为,周某等人将陈某追打至河中,因为疏忽大意,导致了陈某死亡,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要件。这是一起命案,作为承办检察官,寇建坤翻看案卷材料格外仔细,法医的鉴定意见引发了他的疑问。
原来,法医鉴定没有给出明确的鉴定结论,死者死因存在溺亡或冠心病致死两种可能性,要知道,死因不同对案件的判断就有天壤之别。为了排除疑点、锁定真相,寇建坤多次前往现场调查,并推动公安机关两次启动医学鉴定。
但是办案时间有限,寇建坤赴广州、上海等司法鉴定机构,马不停蹄。在车路上,他还在不断补充法医学、病理学等知识,通过硅藻实验以及现场模拟以及被害人家属、犯罪嫌疑人等言辞证据的结合,寇建坤最终认定死者为溺水身亡,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认定意见最终也得到了起诉、判决环节的采纳。
当谈及接待被害人家属的情景,寇建坤非常动容。他说:“我们不能责怪被害人家属情绪如何激动,换位思考,身处同样处境,谁都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检察官能做的,就是通过证据探究和法律判断,得出一个让当事人可以信服的结论。”
不被“证据之王”的外观所迷惑,寇建坤办案不仅表现在对案件当事人的换位思考,也表现在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多角度地去看待、思考案件。
在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当问及所贩卖的国家管制类药品来源,犯罪嫌疑人的回答让寇建坤大吃一惊。这是一种专治咳嗽的药物,由于犯罪嫌疑人父亲长期患病并需要服用此药,犯罪嫌疑人利用其父病历数次购买并使其流入市场。寇建坤在讯问过程中,感觉犯罪嫌疑人购买进而贩卖药品的行为固然具有一定的主观恶性,但药品能够轻而易举地持续获得,这里面存在更大问题。
为此,寇建坤多方走访、调查,查阅了大量相关的药物管控制度文件,认为社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在管控上存在一定漏洞。于是,他撰写并发出针对性检察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迅速整改落实,从而堵住了漏洞,确保了药品安全,而这份检察建议后来也获评苏州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
除了在办案过程中拓展思考、发现问题,寇建坤还注重将检察办案置于社会大背景中,思索如何延伸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家港位处长江南岸,渔业资源丰富。为了让这些鱼儿休养生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3月到6月为长江禁捕期。但这无法抵挡食客们对当季鱼鲜的追捧,导致野生江鱼价格日趋上涨。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在禁渔期仍进行非法捕捞。
打击非法捕捞、保护长江生态,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义不容辞。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在罪名认定上困难、事实认定时效性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最终难以运用刑事法律进行打击,致使非法捕捞的犯罪成本过低。
了解到公安机关侦查方面的困难,寇建坤带领其负责的侦查监督部门的同事开动脑筋、积极行动,今年上半年将打击非法捕捞作为专项活动。针对公安机关办理的该类案件,寇建坤和同事总是积极参与,及时对公安机关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法律引导,特别是对法律适用、证据搜集与固定、司法鉴定等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牵头苏州市渔政监督支队、长航公安苏州分局沿江各派出所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联合执法,对与此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逐个梳理,防止以罚代刑,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力;督促公安机关发现非法捕捞的鲜活鱼苗,在固定完证据后,要立即放生。除此之外,他们会同该院派驻检察室深入长江沿岸镇区对当地群众走访宣传,入户介绍法律规定,普法工作同时推进。自将非法捕捞确定为专项工作以来,张家港市检察院共建议渔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3件3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3人,并现场监督放生鱼苗万余条。
“带着疑问去办案,关注案件中的细节、关切案件当事人、关心社会形势,才能更好地开动脑筋、迈开脚步。”从一名工科背景的军人,到一名优秀的员额检察官,这种转变不可谓不大,但寇建坤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来,2016年被评为苏州市侦查监督能手,所办案件被省院评为“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环保类典型案件,撰写文书更是多次入选苏州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
本院受理申请人李晓燕申请宣告焦明香死亡一案,于2017年11月4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一年,现公告期已届满,焦明香仍下落不明。本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18年11月6日依法作出(2017)黔0111民特26号民事判决书,宣告焦明香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刘秀菊:本院受理的原告严国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403民初8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郑明敏:本院受理原告江洪晶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423民初10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金刚:本院受理原告李正海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原孟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光华:本院受理原告杨飞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原孟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卢桂平:本院受理原告吴绍琼与被告卢桂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18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周大强、王燕:本院受理原告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诉你们及雷敬文、王贵花、杨洪、王兰萍、尚德辉、罗红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12日上午09:30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州盛智会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航空电机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卫及第三人贵州盛智会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第三人贵州盛智会务有限公司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2006号民事判决书。限第三人贵州盛智会务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欧阳鑫林:本院受理原告成容与被告欧阳鑫林公共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8)黔0111民初440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融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因你公司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03民初4087、4088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可在两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陈华、段庆丽、贵州融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华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03民初4089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可在两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罗斌、雷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罗斌、雷敏,贵州通汇天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7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2018)黔0111民初71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唐平:本院受理谭俊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黔0103民初23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唐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谭俊杰借款10000元及逾期利息(该利息计算的利率按年利率6%计算,计算基数为10000元,计算时间自2018年2月22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谭俊杰的其余诉讼请求。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州省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艾德政与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2月21日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林、李德祥、郑周昆、庄细珍、罗仕祥、王娟、吴子波、刘春、宋学斌、刘代梅: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及王晓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六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黔0103民初1851号、(2018)黔0103民初1853号、(2018)黔0103民初1854号、(2018)黔0103民初1856号、(2018)黔0103民初1857号、(2018)黔0103民初1851号、(2018)黔0103民初18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颜加胜:本院受原告舒志贵诉被告颜加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18)黔2730民初1976号民事裁定书(保全)、(2018)黔2730民初197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转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袁迁:本院受理原告杨建诉被告袁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2730民初177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袁迁:本院受理原告杨建诉被告袁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2730民初1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李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黔0103民初13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陈相:本院受理原告方先利与被告陈相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8)黔0111民初451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唐平:本院受理谭俊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黔0103民初23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唐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谭俊杰借款10000元及逾期利息(该利息计算的利率按年利率6%计算,计算基数为10000元,计算时间自2018年2月22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谭俊杰的其余诉讼请求。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吴洁松:原告邵燕华诉被告吴洁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3民初1517号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吴洁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邵燕华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从2015年2月15日起计算到本判决确定履行期限最后之日止,按月利率2分计算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860元,由被告吴洁松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杨安铭、贺尔宽: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宇荣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安铭、贺尔宽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黔0111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陈啟凤:本院受理原告黎国军诉与被告陈啟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27民初9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丁锐: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丁锐、贵州驭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18)黔0113民初2290号民事判决。现被告贵州驭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上述判决,并依法改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黄家贤:本院受理原告曹兴海、杜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02民初2025、20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州喜乐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雨宇、刘芳麟诉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荫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周金、杨宇: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智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诉你及第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筑观法民初字第20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周金、杨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贵州智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代其偿还的债务2,019,736.96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2,019,736.9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从2015年9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周金、杨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贵州智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损失28,750元。案件受理费23,188元(原告预交23,188元)、公告费300元,共计23,488元,由被告周金、杨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冯予、雷宇:我院受理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三支行申请执行冯予、雷宇(2017)黔0103执3065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贵州精诚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被执行人冯予、雷宇名下位于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宅吉碧苑2层1号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价为948.69万元,现告知你于15日内到我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随后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郑荣平、程守英:本院受理原告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郑荣平、程守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423民初10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旅游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海涛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2730民初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祥和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泰恩康医药与被告贵州祥和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17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姚华春、赵时彪:本院已受理原告孙中华诉被告赵瑞嘉及第三人姚华春、赵时彪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明远、张林玲:本院受理原告汪惠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02民初56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安顺市安泰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李欣、张进:原告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王支行与被告安顺市安泰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志烨担保有限公司、李欣、张进、邓松、彭月建、何丽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306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凯利欣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王成凤、张跃: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王支行与被告贵州凯利欣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志烨担保有限公司、邓松、彭月建、何丽群、王成凤、张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306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谢宜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03民初7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谢宜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赔款90,167.13元,并支付违约金(以90,167.1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标准,从2017年4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二、驳回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86元,由被告谢宜钦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履行本判决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彭健福、卢俊:本院受理原告苟朝艳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02民初4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龚大明:本院受理顾成辉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执行中,本院已依法对你名下所有的位于贵阳市云岩区二桥后冲路贝地卢加诺住宅小区15栋3单元3层1号房屋(权证号:Y0956670)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贵州华瑞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屋作出的华房估评字[2018]HR第096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单价9562元/平方米,总价为245.68万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杨菊:原告黄大勇与被告杨菊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18)黔0111民初6193号],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易开琴: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贵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4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文玉才:本院受理原告王德福、寇洪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按你提供的地址确认书依法向你邮寄送达民事判决书,因你的电话关机,邮政部门无法送达。本院多次联系你,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27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代学奇、徐秀娟: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竹支行与被告代学奇、徐秀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8)黔0111民初474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栋平: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竹支行与被告李栋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8)黔0111民初475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孙家祥: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悦秀支行与被告孙家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8)黔0111民初475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唐军,尹美艳: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与被告贵州多源贸易有限公司、李文平、陈燕、唐军、尹美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608号民事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栋樑: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竹支行与被告李栋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8)黔0111民初475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