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6件案卷入选2018年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杨丹) 近日,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表彰了2018年全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获奖单位和优秀案卷,南通市选送的6件案卷均榜上有名。

  据了解,此次,江苏省各地选送了96份行政处罚案卷,评选出行政处罚案件一等奖6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29件。南通市支队办理并选送的《朱卫娟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案》获一等奖,《江苏泊儒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从事出版物进口业务案》获二等奖,《南通金桥彩印有限公司擅自兼营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案》及《花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案》分获三等奖。此次案卷评查中,海安大队选送的《虞银香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图书案》获一等奖,通州大队选送的《通州区立业包装制品厂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获三等奖。

  近年来,南通市支队切实履行新闻出版广电和版权行政监管职责,扎实开展“护苗”“剑网”“固边”专项行动,通过“三加强一落实”全面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印刷复制行业等展开集中整治行动,在出版发行、版权、印刷、网络及广播电视等领域查处了多起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