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为民营企业发展撑腰

司法部出台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十条举措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记者从司法部获悉,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1110日,司法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有六大方面,20条举措,为打造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法治环境筑牢基础。

  《意见》的20条内容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努力为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

  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针对目前法律当中一些不合理、不合规则的内容,根据《意见》,司法部将重点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确立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在2018年年底前,司法部将推动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民营企业发展离不开严格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为此,司法行政机关出台并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

  根据《意见》,司法行政机关将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重点是要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和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工作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司法部已部署各地在2018年底前,组织律师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同时,司法部将推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化解,既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经营困难,又定分止争,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