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决“执行难”成果斐然 最高法晒出“成绩单”
自2016年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冲锋号”吹响以来,经过两年多的持续奋战,全国法院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向全国人民交出了一份详尽的工作成效“成绩单”
山东省临沂某机械工程厂法人陈进军(化名)已经两年多没坐过高铁和飞机了,出差办事只能开车跑长途。“我是被法院挂上去了,没办法。”陈进军无奈地说。
而被拖了9年执行款的张强(化名)最近终于拿回了一部分钱,乐不可支。
这一切都归功于法院近两年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功劳。自2016年3月以来,人民法院全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近三年的时间,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84万件,执结1693.8万件(含终本案件),执行到位金额4.0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5%、120%和76%。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时首次审议了最高法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最高法将这份“成绩单”不仅送到了人大常委会,更送到全国人民面前。
“四个基本”目标化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上述工作报告中指出,人民法院以往执行难主要表现在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排除非法干预难。而执行难成因复杂,是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叠加、交织的集中体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目标。党和国家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因此,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确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围绕执行难问题的关键症结,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考虑执行案件数量和执行队伍现状,本着自我加压、倒逼执行质效,同时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定出不切实际目标的原则,将“四个基本”具体化为“四个90%,一个80%”的核心指标要求,作为阶段性目标,即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规范要求,9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化解或办结,全国90%以上法院达标,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
“一网”打尽失信人
针对传统执行查控模式存在的执行效率低、覆盖财产范围窄、查控人力成本高等难题,最高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贵祥表示,在查人找物方面,“过去我们靠的是‘登门临柜’这种传统的查人找物方式,执行人员跑银行、跑房地产部门、跑工商部门,满世界跑,满天飞,但是我们查找财产的范围和效率非常低下,当事人也不满意。”
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逐步建立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
“比如,我们今年刚刚上线的全国房地产查控系统,对全国范围的房地产都可以查控。”刘贵祥强调,目前在银行体系已联网了3900多家,几乎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机构全覆盖。此外跟税务部门,还有民政部门联网,提供相应的查人找物方面的基础信息。“总而言之,编织了一张大网,尽力做到一网打尽。”
据统计,截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为5746万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2992亿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546万条,车辆4931万辆,证券1085亿股,船舶119万艘,网络资金129亿元,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很多被执行人玩失踪、玩消失、隐匿财产,加大了执行难度。针对“老赖”有意隐匿自身行踪的情况,刘贵祥举了一个针对性的案例:“我们限制他(老赖)坐飞机和高铁,他去买票,身份证号码往里一输框里就弹出‘被人民法院纳入执行名单,不得坐飞机、火车’,这样就出现了出国旅游坐不了飞机(等情形)。实际上我们联合的信用惩戒,是要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现在我们几年来纳入1000万的失信名单,主动履行债务的是322万人,都有具体案例可查,这就是倒逼他履行相应的义务。”
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签署文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37大项150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截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11万例,共限制1463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522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32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执行公开社会化
“一网”追缴第一步解决了“老赖”逃跑人难找的问题,可是财产如何变现也同样困惑当事人。针对这种情况,最高法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有效破解财产变现难题。从2012年开始,浙江、江苏等地法院率先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截至目前,全面实行网拍的法院达到3260个,法院覆盖率为92.5%,网络拍卖数量占整个司法拍卖的80%以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建国认为,网络司法拍卖的全面推行,带来了执行程序的革命性变革,强制执行由封闭走向开放,司法的阳光开始映照进来,司法拍卖的公开性、公众参与性逐步升级为执行的公开性要求,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拍卖中存在的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成交率低、权力寻租导致的司法腐败问题。
肖建国说,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网络司法拍卖解释的过程中,排除了利益集团及其代言人的各种游说和干扰,倾注大量心血,将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规则与技术语言实现无缝对接,确立了一整套适应互联网技术的网络司法拍卖规则,这是一项创举。可以说,网络司法拍卖是现代信息技术与司法程序联姻的完美结晶,充分体现了中国的司法智慧和创造力。
据了解,实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来,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流拍率、降价率、拍卖成本明显下降,有效祛除了权力寻租空间,斩断了不法利益链条,实现了拍卖环节违纪违法“零投诉”。从2017年3月网拍系统上线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网络拍卖74.7万余次,成交22.1万余件,成交额5030亿元,标的物成交率73%,溢价率66%,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53亿元。
为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最高法先后在山东、北京、江苏、安徽、湖南、福建、河南、吉林、四川等地法院举办22场“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借助电视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全景呈现人民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100余家媒体、网络平台参与直播,累计超过3.2亿人次在线收看,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生动展示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声势,体现了法律的权威,营造了褒奖诚信打击失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谭秋桂认为,人民法院通过媒体直播执行活动,有利于人们了解执行工作的复杂性及其面临的困难,在此基础上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尤其是理解单纯依靠人民法院的努力不可能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有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执行工作氛围,进而在全社会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其次直播民事执行活动,将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中,可以使被执行人感受到舆论的压力,可以降低被执行人的信用水平,是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的方式之一。另外通过执行直播公开执行过程,有利于直观地展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从而对那些没有被直播的被执行人以及还没有进入诉讼或者执行程序的债务人产生震慑作用。
对恶意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最高法除了依法适用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也制定适用拒执罪司法解释,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文件,解决拒执罪自诉方面难题。
据悉,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14647人,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38万人次,限制出境3.2万人次;特别是今年以来,共判处罪犯7281人,拘留13.4万人次,形成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
执行管理模式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狠抓执行规范体系建设,共出台55项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数量超过十八大前的总和,全面规范执行工作。特别是2016年以来,密集出台涉及财产保全、财产调查、执行和解、执行担保、先予仲裁等37个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建设,织密规则体系,有效约束和规范执行权。
自2014年开始,全国法院对近20年来未实际执结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查核录,把1600余万案件录入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为实现执行案件有序、精准、全面、智能管理打下基础,彻底解决执行案件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建立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管理新模式,实现执行管理扁平化、集约化、可视化、规范化、智慧化。建成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全国执行干警在一个平台办案,规范了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强化了关键节点管控。建立完善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具有执行协作、款物管理、申诉信访、流程监督等近20项功能,实现“一站式”执行公开、“一键式”案件督办,真正让执行管理“一竿子插到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田禾认为,现代管理模式的建立确保了执行管理的“一竿子插到底”。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让符合执行工作特点的“三统一”管理模式真正落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管理可以“一竿子插到底”,如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一键督办”,并实时跟踪、督办。这一管理模式让管理者“耳聪目明”,执行工作的“全国法院一盘棋”不再遥不可及。
为客观准确评价“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最高法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由中国社科院牵头的4个部门、13家媒体、15名专家学者组成评估团队,独立对“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跟踪评估。
今年1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中国法学网”发布了“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共设计了230多个具体指标,对全国四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据上述课题组负责人解释,第三方评估主要是依据指标体系对评估对象进行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强调指标的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数据来源包括案卷评查、系统提取、网站观察、电话验证和法院自报材料。其中,案卷评查作为衡量中、基层法院一定时间段的执行案件质量的主要方式,是最接近具体案件执行情况的评估方式,也是最重要的评估方式。为了确保评估的客观真实性,课题组将采取随机调取案卷的方法,进行评查和获取数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吕艳滨介绍,自2018年8月下旬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课题组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启动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的第一轮评估工作。经过前期调研和座谈,总体感觉法院执行工作规范程度明显提升,执行能力已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