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违规转租公租房5年内不得再申请
本报讯(记者汤瑜) 公租房的租住家庭一旦被发现违规转租名下申请的公租房,不仅将面临取消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罚,5年后也只能以市场租房补贴方式再次申请。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严格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专门发文对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家庭资格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通知》要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时,要书面告知保障家庭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
各公租房产权单位也要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政策宣传栏、举报箱和公示牌,公示牌应写明“本小区(楼栋)为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违法必究”等字样,要公示项目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负责人及举报电话等内容。
《通知》明确,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产权单位上报、群众举报、核查检查等方式发现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涉嫌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使用保障房行为的,应当同步启动家庭资格取消的核查工作。
经调查核实,家庭确有违规使用行为的,也将得到严厉惩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取消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止发放租金补贴,退回承租住房,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还会通过公租房小区宣传栏及政府官方网站或媒体公布。
与此同时,区住房保障部门作出上述处理决定的同时,应当在安居北京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对违规家庭进行取消资格的操作,并将取消资格的决定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