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皮肤”被禁 交易平台赔偿26万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一起游戏玩家因饰品被禁起诉交易平台获赔的案例,虚拟世界中的权利在现实中也得到了法律的维护。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是每个“绝地求生玩家”的终极目标,可是对于有些玩家来说,玩游戏光吃鸡,没有炫酷皮肤,怎么行!不过,这些高端游戏饰品一套下来往往价值不菲,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在寄存、交易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纠纷。最近,“90后”游戏玩家牛某就遇到了一件让自己不能“愉快吃鸡”的烦心事。

    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游戏饰品交易平台运行商,根据平台系统设置,用户需要点击同意《网络服务协议》,才能成功注册账号并进行饰品交易。牛某点击同意协议并注册后,将其拥有的游戏饰品寄存在交易平台“展示柜”中。“展示柜”为该游戏饰品交易平台在某社区上注册的账号。

    20181月,牛某发现,自己在游戏饰品交易平台上的账号被封禁,无法取出相应游戏饰品。牛某和公司协商无果后,于20185月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因游戏饰品被封禁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32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认为,被告对游戏饰品交易收取手续费,应对在这些账户的寄存用户提供安全保障。现因被告原因导致寄存游戏饰品无法取回、无法出售而导致财产损失,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认为,原告游戏饰品并非寄存在被告处,被告收取手续费是就饰品交易达成的服务费用。同时案涉账户被封是暂时的、其所主张损失尚未实际发生。

    20181029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牛某与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原被告通过签订《网络服务协议》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被告作为游戏饰品平台运营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6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该案件主审法官介绍,随着网络游戏的盛行,第三方游戏饰品交易模式也随之兴起,保障用户游戏饰品安全性是每个第三方游戏饰品平台应尽的义务。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梳理游戏玩家和网络平台服务商在网络服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了以下裁判规则:

  1.网络服务平台作为运营商,熟悉服务器运行,了解交易环境、情况,因此要求其对用户承担严格的保障义务。相比于用户而言,网络服务平台具备更强的举证能力,当用户的利益遭到损失,网络服务平台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判断依据是运营商是否违反了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2.游戏饰品作为虚拟财产,因其合法性、有用性、可交易性的特点,具有财产性属性,应当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网络服务平台已经构成违约,需要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而用户的游戏饰品作为虚拟财产,在网络服务平台无法采取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的情况下,由用户主张采取替代性经济补偿措施。若网络服务平台履行全部赔偿责任之后用户账号被解封,账号内的游戏饰品可归网络服务平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