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遗失公告:本人不慎遗失:房权证乌当字第120003333号房产证,野集建(1999)字第228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特此声明原件作废。
房屋所有权人 冯华
本院于2018年9月30日刊登在民主与法制时报的公告,案号为(2018)黔0622民初552号,原告玉屏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周涛。现将原公告中的开庭时间改为本公告期(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届满后第四日下午15时。特此更正。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8年9月30日刊登在民主与法制时报的公告,案号为(2018)黔0622民初539号,原告玉屏侗族自治县鑫鹏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姚水珍,李成喜,陈茂学。现将原告中的开庭时间改为本公告期(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届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特此更正。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示催告:本院于2018年7月17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乐耳压缩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3130005145090137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贵州中航电梯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乐耳压缩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出票金额:240000元)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9月30日作出的(2018)黔0111民催4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乐耳压缩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汪曦皓、李芷娴: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黔0181民初15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汪曦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街支行借款本金339939.10元及利息(利息按借款本金339939.10元,按月利率9.225‰从2015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2016年5月26日)和逾期罚息(逾期罚息以借款本金339939.10元,按月利率13.8375‰从2016年5月27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二、原告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街支行对被告汪曦皓、李芷娴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230号7栋1单元6层10号房产(筑房权证南明字第010034085号)在被告汪曦皓上述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李芷娴对被告汪曦皓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驳回原告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街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二人民法庭(原为站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重庆雄飞商贸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红枫湖兴隆渡假村有限公司、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西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贵州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叶燕铭、刘容文、刘雨雨、冀玉栋、杜鹏: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被告重庆雄飞商贸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红枫湖兴隆渡假村有限公司、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西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贵州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叶燕铭、刘容文、刘雨雨、冀玉栋、杜鹏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民初7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驳回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6084.83元,由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因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不服该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为:1.请求撤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黔01民初707号民事判决。2.请求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1)被上诉人重庆雄飞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偿还上诉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垫付承兑汇票垫款利息1904.247281万元,实际支付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2)上诉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被上诉人贵州省清镇红枫湖兴隆渡假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贵州省清镇市红枫湖大冲村兴隆半岛25034.11平方米房屋【筑房权证清镇字第00600136号、00600137号、00600138号、00600139号、00600140号、00600141号、00600142号、00600143号、00600144号、00600145号、00600146号、00600147号、00600148号、00600149号、00600150号、00600151号、00600152号、00600153号、00600154号、00600155号、00600156号、共21套房产】享有抵押权,有权对该抵押房产拍卖、变卖或者折价的价款在第(1) (4)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3)被上诉人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西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贵州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叶燕铭、刘容文、刘雨雨、冀玉栋、杜鹏就第(1)项诉请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律师代理费5000元等上诉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本院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该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你方可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未提交不影响案件审理。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金阳二铺汽配城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诉被告贵阳金阳二铺汽配城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知你到本院领取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民初30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贵阳金阳二铺汽配城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支付自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的房屋租金14554904.9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4554904.9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7年9月1日起计算至房屋租金实际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的其余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14660.3元,由原告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负担5460.3元,由被告贵阳金阳二铺汽配城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092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罗康兰:原告罗显平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39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覃江华:本院受理原告张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30民初1156号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娄江湖、高德菊:本院受理王应龙、王应兵诉被告贾友仁、陈国祥、钟华良、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娄江湖、高德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本院已审理完毕,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二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黄光碧:本院受理原告张和仙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原孟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陶学富: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黔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及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花溪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原孟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翰晟同创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龙菲诉被告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贵州翰晟同创贸易有限公司工商行政登记三案,因你司未在工商信息登记处经营,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为:1、判决撤销龙菲在贵州翰晟同创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等相关登记信息;2、判决撤销贵州翰晟同创贸易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及办理的营业执照;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谢宇:本院受理原告南昌欣派门窗装饰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2730民初934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本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王培飞:本院受理的原告雷波诉与被告王培飞、姚连英、王平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不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许志勇、吴道富:本院已受理原告原告丁桂松与被告吴道富、许志勇、贵阳天通通讯设备维护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江玲玲:本院受理的(2018)黔0103民初2924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被告江玲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03民初29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王舸舟、王桂武、陆元丽:本院受理上诉人付倪萍与被上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原审被告王舸舟、王桂武、陆元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由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民终546号民事判决书。本裁定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黄伟星,马平: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与被告吕俊、张雅丽、贵州广商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黄伟星、贵州恒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时仲毅、马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及(2018)黔0111民初427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原小河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吴燕芳、李金菊、陈向阳: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燕芳、李金菊、陈向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黎杰锋:本院受理原告代天荣、周仕祥、陈昆、陈学海与被告付兴黔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周仕祥对本院作出的(2017)黔2702民初1489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已上诉至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现特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霍宏旺:本院审理原告王诗会诉被告霍宏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01民初234号,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何伟、卢玺: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花溪支行诉被告贵州思客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贵州省全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州省诺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孙启锋、吴石付及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原孟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中商财富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梁永霖: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你们及贵州能力经贸有限公司、邵东山、华诚联合担保有限公司、周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02民初606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贵州能力经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3600万元;二、被告贵州能力经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利息(其中截至2012年11月3日的利息为20万元;自2012年11月4日起以借款本金400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0%后再加收50%的标准支付逾期罚息至2012年11月30日止;自2012年12月1日起以借款本金360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0%后再加收50%的标准支付逾期罚息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并就其拖欠的利息(含罚息)按前述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利随本清;但前述利息、罚息、复利总计应以年利率24%的标准为限);三、被告贵州能力经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律师费300000.00元。五、被告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华诚联合担保有限公司、梁永霖、邵东山对被告贵州能力经贸有限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驳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8710元(其中案件受理费23371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贵州能力经贸有限公司、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华诚联合担保有限公司、梁永霖、邵东山承担(该款原告已预交,前述五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鉴定费2000元,由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负担(该款被告周堃已预交,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给被告周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杨川:原告潘志刚诉被告贵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潘志刚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案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黔0111民初283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宏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诉被告张宏超、贵州龙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30民初9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徐晁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诉被告贵州中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晁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30民初5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四川中和兴达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天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中和兴达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程序告知书、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永立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帅:本院受理原告王金春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后第三日14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向福兵、谭荣喜:本院受理原告张文静诉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403民初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文进杰、陈漪、廖文芳:本院受理原告何金懋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朱景兰:本院受理原告张忠敏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贵州腾龙昊鑫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告郑腾野诉被告贵州腾龙昊鑫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25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沈保安:本院受理原告郭佳鹏与被告沈保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32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2018)黔0111民初320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马杰: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入甫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11民初2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梁洪波: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入甫与被告你、第三人贵州融信通投融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11民初24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舒小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入甫与被告你、第三人贵州融信通投融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11民初2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刘威: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入甫与被告你、第三人贵州融信通投融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11民初2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齐冠宇: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入甫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11民初2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孙沁雪: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入甫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11民初2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安江(身份证号码520102196902013431):本院受理贵州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黔0102民初9186号民事判决书。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12执8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西安苏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道贤:本院受理的原告陈转银诉被告西安苏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道贤及第三人贵阳市花溪区爱优酒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11民初5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周建:本院已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建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0111民初59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魏先国、刘维方:本院已受理原告安顺市鑫福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魏先国、刘维方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钟幺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告贵阳万科劲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钟幺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黔0111民初613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周勇、杨志光:本院受理原告王崇莲诉被告李昌友、王周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杨志光、龙正杰、漆国梅、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已判决结案,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30民初42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宋月虎:本院受理原告蒋有伦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审理终结。现原告蒋有伦不服(2018)黔0403民初656号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贵州盛宇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魏素琴与被告贵州盛宇贸易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贵州泛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0111民初5101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