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督委发文要求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学校安全有关工作要求,提高安全工作认识,开展隐患排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做好舆情应对,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通知》指出,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一幼儿园发生持刀伤人案,造成多名幼儿受伤,严重危及到学生生命健康安全,严重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严重冲击到公众心理安全底线。同时,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学校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保障还不到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安全,《通知》要求,要切实提高学校安全工作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刻认识新时代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狠抓工作落实。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总结近期学校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与公安、综治、宣传等有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通知》明确,要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并将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要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