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外专家学者研讨反垄断法的现代化
第二届长三角竞争法论坛在杭州举办
中外专家学者研讨反垄断法的现代化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胡峥) 10月18日,浙沪皖苏四地法学会研究会在杭州联合举办第二届长三角竞争法论坛暨反垄断法的现代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对反垄断法若干基本制度的“现代化”展开深入研讨。
据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健介绍,《反垄断法》实施至今整10年,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总体效果越来越好,反垄断执法机关查处了不少有国际影响力的案件,例如高通公司垄断案、奔驰公司垄断案、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利乐公司垄断案等。反垄断司法机关也审理了一些影响深远的案件,如360诉腾讯垄断案、华为诉美国IDC公司垄断案、强生公司垄断案等。中国正在形成自己的执法风格和司法理念,与美国、欧盟成为反垄断法实施的三大法域之一。此时同时,中国反垄断法也面临着现代化的艰巨任务。此次会议就是基于这种背景召开的。
浙江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程刚教授表示,希望通过这次集中研讨反垄断法现代化进程中的热点、难点以及实践中的经验教训等问题,进一步增进不同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法学界的学术交流,同时也将进一步促进浙江理工大学竞争法学科的发展。
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指出,10年来,中国的竞争法治不断深化完善,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方面取得了制度性的成功。同时,对竞争、垄断与发展的关系也有了不少新的认识和治理经验,需要深入研究、总结提高,以反馈于法治实践,包括修法、执法、司法诸领域。本次论坛主题,体现了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标志着中国竞争法治研究的繁荣和长三角法学研究的合作进步。
中国社科院教授王晓晔回顾了中国反垄断法10年历程,指出反垄断法的任务是维护自由和公平的市场秩序,其催生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这一制度有助于实现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但反垄断法执法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法律本身尚待完善,打破行政垄断任重道远,执法的独立性有望提高。完善反垄断法和做强反垄断执法队伍是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期盼。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认为,反垄断法需要从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法治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律化、行政性垄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知识产权、法律责任、数字经济领域及数字技术背景下的反垄断法等9个方面进行修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综合处处长林航介绍了中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发展历程,从反垄断执法的技术层面分析了反垄断法实施的情况。
浙江省物价局副局长季树忠则介绍了竞争政策在浙江10年实施及面临的机遇和问题。
新加坡管理大学教授刘孔中对中美贸易战与大数据、云计算和反垄断法相结合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对策。
与会中外专家学者广泛讨论了反垄断法的实施和修改、卡特尔规制、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规制、经营者集中规制等一系列法治实践和理论问题。
本次研讨会由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安徽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和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浙江金驰律师事务所协办。论坛汇聚了京、沪、苏、浙、皖、湘、鄂、陕、赣、粤、港、澳、台及新加坡的百位中外专家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