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院召开 全市法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视频会议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通讯员曹万成) 10月8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视频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巴根那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崔玉芬、刘忠、海涛、王新民,副院长贾志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丰晓东、杨芳及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刘忠副院长首先传达了乌兰察布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各旗县市区法院党委(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并强调指出,对于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察所反馈的问题,各基层法院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照反馈的问题,马上逐一认真进行整改,对于受理的扫黑除恶案件,庭审时间要逐级上报。部分基层法院院长还分别汇报了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巴根那院长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最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
目前,乌兰察布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全市法院对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学习不深入、不扎实,存在敷衍应付的情况。二是全市法院对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差。三是全市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普遍存在宣传意识不强、方式单一、力度不够的情况。
巴根那院长强调,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义重大,两级法院必须全力以赴,在立刻按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的基础上,还要认真抓好以下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法院要正确把握“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的关系,确保涉黑案件办理效果。三是要依法保障涉黑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特别是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力争律师辩护全覆盖,从而确保涉黑案件办理质量。四是审理过程要做到快办快审,既要严惩黑恶势力,又要严格依法办案,要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五是各基层法院和中院相关业务部门结合法院重点审判案件,还要严格排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并及时上报中院和乌兰察布市政法委,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