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办印发意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紧紧围绕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工作在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意见》提出,要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开展国家文物督察试点,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深化“一带一路”文物交流合作,加强科技支撑,创新人才机制,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
10月9日,国家文物局举行专题发布会。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表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专门针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并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中央政策文件,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今年7月《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的基础上,送给全国文物行业的又一份政策大礼包。”
他指出,这一中央文件,核心是聚焦文物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改革发展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制度创新和精准管理,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文物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据介绍,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在四个方面加大力度做好工作,推动解决一些文物领域长期没能解决或者不易解决的难题。一是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广泛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更好诠释中国精神、中国价值,汇聚中国力量。二是落实落细社会参与的相关改革举措和配套政策,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的方式和管理模式,同时鼓励支持各地对文物合理利用进行差别化探索与实践,释放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新潜力新动能。三是着力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国家文物局将会重点推动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与利用。革命文物集中连片区域多为贫困地区,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将加大保护利用投入,借鉴赣南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助力革命老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四是要着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开展文物外展精品工程,打造文物外交品牌;依托国家海外文化阵地和国外文物机构,搭建多层次、机制性的文物交流合作平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