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护航夕阳红活动10月举行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重阳节来临之际,市司法局定于10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公共法律服务护航夕阳红”的老年人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为全市老年人送去贴心的法律服务。
期间,北京市司法局将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入社区、村、养老福利机构、养老服务驿站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讲座和咨询;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有效开展帮扶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工作;组织对老龄工作者法律知识培训,为老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市司法局还将整合全市老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力量,组织首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宣讲团队,依托法律“十进”工作平台,深入全市各社区、村、养老院、福利机构等老年人群体聚集场所,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开展防骗专项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法律讲座等普法方式,以及大量的、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增强老年人群体法律知识水平、自身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据了解,活动期间,北京市公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为老年人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对于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对于老年人的法律服务事项应做到加强人员调配,强化责任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质量监管。
各公证机构应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根据规定减免公证费用;在公证机构接待窗口配备适老用品,或由专人引导和协助,为老年人接受服务提供便利。
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三无”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年人以及老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各法律援助机构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应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优先指派;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巡回服务的方式,为边远地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市律协将搭建专线,在线解答提问。市律协将通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和咨询热线(800-810-0789),免费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进一步强化“12348”便民法律热线和北京法网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功能,选派职业素质高、援助经验丰富的律师定时值守专线和网络,依法依规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