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拘留所 连续11年获省级以上荣誉

  本报讯(记者池泽梅 □陈仕贵 余凤娟) 深圳市罗湖区拘留所自2006年连续11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拘留所”,并荣获全国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示范单位、“全省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示范单位”、20132016年度全国标兵拘留所等荣誉称号。

  为确保监所绝对安全,罗湖区拘留所完善了智能视频建设,设置了门禁AB门、更换拘室铁门、安装了拘室中央空调,落实了情报系统,夯实了监所安全的硬件设施。

  罗湖区拘留所紧紧围绕“平安、阳光、文明”三大理念,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创新管理、矛盾化解”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志愿监督员工作。首创“三色管理”模式被公安部向全国推广后,2015年再创新推出了“五色管理”模式,细化“收管放”一条线工作流程,规范了被拘留人财物保管制,促进了执法规范建设。并成功化解“反磁”矛盾,被列入广东省拘留所社会矛盾工作典型案例汇编;多起化解案例得到公安部、省、市领导的肯定及转发。

  自党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以来,罗湖区拘留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扫黑除恶行动工作中,拘留所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开展深挖扩线协助破案工作,获取多条有价值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