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检察院召开苏州首次未成年人家长训诫会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庄岩) “作为家长,孩子在外惹事我负有主要责任。感谢检察官今天的训诫,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严加管教。”接过训诫书后,陈爸爸握着检察官的手说道。

    近日,江苏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参与的打架斗殴案召开训诫会,对12名未成年人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法治教育,并联合公安机关对监护失职的家长予以训诫。

    718日,16岁的小陈邀请朋友小建等12人(均系未成年人)到太仓市某酒吧庆生。期间,小陈与中年人赵某因碰撞推搡而发生争执,随后在酒吧门口,小陈等人再次与赵某及其同伴徐某发生争吵并互殴,徐某将小建打成轻伤,其本人被打成轻微伤。后公安机关以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太仓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小陈等人也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训诫会上,承办检察官分析了事件发生的原因,并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打架斗殴案例,让孩子们了解到好勇斗狠的危险性,告诫他们远离酒吧等场所,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承办检察官同时对监护失职的家长进行了亲职教育,指出该案中存在的家教缺失和监管缺位之处。最后,检察官同公安干警一起向家长们发放了《太仓市人民检察院训诫书》,明确要求“父母必须担负起管教孩子的责任,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与关注,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习惯,杜绝参与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家长召开训诫会,这在苏州地区尚属首次。

  近年来,太仓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法律惩戒与教育引导并重的原则,通过口头训诫、发放训诫书等形式,对未成年当事人及监护失职的家长进行训诫,并联合公安机关将受训诫对象纳入社区重点帮教对象名单,由团委、关工委、司法社工等组成的帮教小组进行后续的精准帮教,接受训诫后的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罪率已连续多年保持“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