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娟娟:青少年网络欺凌不容忽视
由于概念界定、调查方法不同,目前难以准确预估网络欺凌的受害人数,但它危害巨大。其中,披露隐私是青少年网络欺凌最常见的形式之一。熟识的同学、朋友更容易成为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其作案的诱因呈现模糊化、游戏化、琐事化等特征。
“有32.4%的受访者表示在过去一年中曾遭受或实施过网络欺凌。”长期关注校园欺凌问题的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任娟娟,通过系统调查研究发现,随着网络技术、网络空间与网络社会的迅速崛起,近年来我国青少年遭受网络欺凌人数不断上升。
任娟娟和课题组工作人员,发放1800份调查问卷,对陕西西安、安康、榆林、汉中等地中学生遭受网络欺凌现象调查发现,回收的1676份有效问卷中,49.4%的受访者表示在过去的一年中曾目睹过不同形式的网络欺凌,27.3%的受访者表示曾遭受过网络欺凌。
什么是网络欺凌?网络欺凌与传统校园欺凌有何不同?网络欺凌有哪些表现形式,社会危害如何?网络欺凌发生的诱因有哪些?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就此独家专访了任娟娟。
悄然登场
欺凌行为,是一个古老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网络、智能手机等的迅速发展,欺凌现象逐渐蔓延到网络,形成了新的欺凌形式——网络欺凌。
2011年8月21日,18岁少女凯莉·赫顿因在社交网站上张贴死亡恐吓,被英国伍斯特郡刑事法庭判处3个月监禁,并限制其在5年内不得以任何途径接触受害人,包括互联网联络和现实接触。凯莉成为英国因在社交网站上进行网络欺凌而被判处监禁的第一人。
法官称,过去4年来,凯莉一直滋扰与她同龄的同学艾美莉·摩尔,并多次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恐吓,威胁要杀死艾美莉。此前,还多次在放学回家路上袭击和伤害艾美莉。
艾美莉的遭遇不是个案。据媒体报道,在凯莉·赫顿案宣判前1个月,英国柴郡一名15岁的女孩梅根·格兰,因不堪在Bebo社交网站上受到别人恶意中伤而服用过量止痛药自杀。
任娟娟研究发现,随着网络技术、网络空间与网络社会的迅速崛起,网络欺凌悄然登场,并成为校园欺凌的最新表现形式。
任娟娟说,什么是网络欺凌,网络欺凌发生率、严重程度到底如何?由于不同研究者概念界定、调查方法不同,其结果也不尽相同,但它社会危害巨大,不仅给受害者与旁观者带来程度各异的生理、心理、精神和社会障碍,而且增加了施害者未来的刑事犯罪风险。
任娟娟认为,网络欺凌,是网民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利用互联网等新型电子交流工具实施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攻击行为。它的构成要素包括:欺凌双方存在强弱失衡、欺凌行为存在主观故意或恶意、欺凌行为的攻击性、欺凌行为的重复性、欺凌行为的伤害性。
在任娟娟看来,无论是何种形式、何种程度的网络欺凌,其本质都是侮辱性的残忍行为,需要被作为反社会行为来认真关注、思考和处理。它是现实中传统欺凌在网络空间的延伸与变异。它不断涌现,相对隐秘,貌似溫和,但却给青少年带来了严重困扰与伤害。
任娟娟调查发现,过去一年中,13.9%的受访者曾同时遭受过传统欺凌和网络欺凌,34%的受访者曾同时目睹过传统欺凌和网络欺凌,30.1%的受害者同时遭受过来自施害者的网络欺凌和传统欺凌,45.5%的施害者同时实施过针对受害者的网络欺凌和传统欺凌。
“近年来,传统欺凌与网络欺凌的同时发生或‘复合欺凌’悄然出现。”任娟娟说,这不但表明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日益恶化、复杂化,还说明传统欺凌与网络欺凌之间存在十分密切的关联。
形式多样
传统校园欺凌,既有生理上的欺凌,也有心理上的欺凌。网络欺凌呢?任娟娟说,在虚拟网络空间中,由于行动者身体缺场,从而使得心理欺凌成为青少年网络欺凌的主要形式。
尽管网络欺凌基于生理的直接欺凌难以出现,但危害大。2002年11月,年仅15岁的加拿大魁北克省三河市的高中生GhyslainRaza,模仿《星球大战》中“绝地武士”舞动激光剑的样子,挥舞一根高尔夫球杆,演绎了五段不成系统的“功夫”,并将其自拍成短视频。
该视频被GhyslainRaza同学发现,拷贝、转换格式,取名“蠢蛋星战”,上传到网络。视频上传网络两个星期后,上百万人下载并观看,且被网友对其“添油加醋”,开启了一个“互联网新现象”——“恶搞”。截至2006年11月27日,该视频被点击观看9亿多次。
此后,该视频被英国一家网络视频制作公司评为“全球十大网络视频短片”。略显肥胖的身形以及毫不优美的动作在网上的无限传播,给当事人带来极大了心理困扰。每当GhyslainRaza走在学校,就有同学追着喊“这就是他,星战小子!”这让他不得不辍学离校,接受心理治疗。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人们对新媒体时代公民隐私权的关注。2003年7月,GhyslainRaza的家长将其四位同班同学的家庭告上法庭(后有一名被告被撤出名单),要求赔偿35万元精神损失费。
GhyslainRaza的家长认为,这些同学未经GhyslainRaza同意,将视频上传互联网传播,给GhyslainRaza带来了巨大的折磨和嘲弄。但原定于2006年4月10日开庭的官司,在2006年4月7日,GhyslainRaza的突然家长宣布,与其同学家长达成庭外和解。这起被誉为全球第一例因“网络欺凌”而引起的诉讼,最终以被告原告达成和解而告终。
任娟娟说,披露隐私是青少年网络欺凌最常见的形式之一。上述案例说明,网络欺凌实施者通常会采取多种方式同时或交叉欺凌受害者,且与受害者相比,欺凌实施者更熟悉通讯技术。
在任娟娟看来,青少年网络欺凌的具体形式可分为10类:网络辱骂、网络骚扰、网络追踪或网络盯梢、在线孤立、网络论战、网络威胁、网络敲诈、披露隐私、网络诽谤、网络伪装。
任娟娟对青少年网络欺凌的受害者、实施者、目睹者,遇到的网络欺凌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网络辱骂是三者一致认同的常见网络欺凌形式;网络辱骂、网络骚扰与披露隐私是网络欺凌的受害者与目睹者一致认可的最为常见的欺凌形式;与网络欺凌的受害者、目睹者相比,实施者在网络欺凌的形式选择方面相对离散和多样。
诱因模糊
“由于网络欺凌受害者在面对欺凌时可能存在‘沉默文化’、网络欺凌施害者在曝光自己的欺凌或攻击行为时可能存在心理顾忌,青少年网络欺凌的事实发生率可能比欺凌者和被欺凌者报告的数据更髙一些。”任娟娟说,但目前青少年网络欺凌的发生率仍低于传统欺凌。
有数据统计显示,三分之一的英国青少年是“网络欺凌”的受害者,且女性居多;10%的日本高中生曾经收到来自电子邮件、网页、博客的骚扰和威吓,且最常见的方式是群发受害者的不雅照片,在班级网页上发表对受害者的侮辱性言论等。
我国青少年遭受网络欺凌情况如何?目前,尚无官方数据。但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郑新俭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7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2486件3788人、提起公诉3494件5468人。
任娟娟抽样调查显示,在青少年网络欺凌中,欺凌与被欺凌者的群体特征相对模糊;相对而言,男性更易实施网络欺凌,但在遭受方面,女性面临更大风险;欺凌者的平均年龄大于被欺凌者的平均年龄;33.5%的被欺凌者表示认识欺凌者,58.2%的欺凌者承认认识被欺凌者。
任娟娟说,调查显示,青少年网络欺凌中,欺凌者的平均年龄为17.60岁,被欺凌者的平均年龄为16.28岁。这说明相对而言,熟识的同学、朋友更容易成为欺凌者和被欺凌者。
为何“熟人更容易作案”呢?任娟娟研究发现,青少年网络欺凌的诱因呈现模糊化、游戏化、琐事化,在网络空间中,青少年网络欺凌行为的发生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娱乐性、普遍性。其中,“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或“没什么特别原因”是青少年遭受或实施网络欺凌的共同诱因。
这或许还与受害者遭受网络欺凌后出现的求助行为有关。任娟娟分析数据发现,尽管60.8%受访者遭受网络欺凌后会积极求助,但仅有34%的人表示获得了有效帮助,即遭遇网络欺凌时,虽然许多青少年会积极求助,但求助效果并不理想。
当向外求助时,同学、朋友是首选对象,其次是网友,再次是家人,分别占总选择次数的49.2%、26.8%、21.9%。53.3%的人选择“自己能够处理”;16.7%的人“否认求助效果”,14.8%的人“试图掩盖受欺凌的事实”。此外,半数以上的人因害怕遭到报复而放弃求助。
“网络欺凌是传统欺凌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因此,青少年网络欺凌不容忽视。”任娟娟说,家庭、学校、社会要积极应对。
父母要不断学习网络新知识、新技能,并将其应用到孩子教育中,同时处理好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学校要开设相应课程,告诉学生什么是欺凌,遇到欺凌怎么办,并制定网络欺凌应急方案。
政府要改变现行唯成绩的评价机制,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应对校园欺凌、网络欺凌机制,并适当以购买社会服务形式引入社工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网络欺凌预防工作。
社区,要对重点家庭、问题孩子进行重点监控及观护帮教。对网络欺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必须交由警方或青少年机构处理的涉罪欺凌者,司法社会工作者应在多节点介入观护帮教。
从没有明确规定协议约定需“书面”形式,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先行先试的互联网法院协议管辖制度日渐形成,其将有机会加快中国法院重大制度成果创新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