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整个是黑的也没有整个是白的”谈当下公安小说中警察形象塑造
凡一平的长篇小说《上岭村的谋杀》(《作家》长篇小说2013年3月号)中的警察黄康贤亲自参与并策划了一起杀人案,余华的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当代中国公安文学大系·中篇小说第二卷》,群众出版社1996年版)中的刑事警察马哲将疯子枪杀,夏天敏的中篇小说《月色晦明》(《当代》2011年第3期)中的派出所所长罗铭抢煤老板的钱,裘山山的《枪击事件》(《小说家》2001年第5期)中的模范民警郝向东开枪把经理老婆打伤。毋庸置疑,这些文本中警察的所作所为严重违纪、违法,若用道德标准来看这些警察,他们皆堪称“坏人”,形象也不高大。但是,如果深入地发掘他们违法、违纪的根由,读者会深深地理解并同情他们,才知他们都是舍己为人的好警察,形象又很伟岸。
《三国演义》中“关羽义释华容道”一章,重点讲述关羽有意识地把曹操放跑的故事。从友情的角度来评判,关羽所为堪称义举。如果由军事法庭来审判,关羽无疑是一个罪人,应该受到严厉惩处。那么,关羽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
同理,上述四篇公安小说中的警察与关羽一样,形象比较复杂,远远不能简单用善恶、美丑、对错等两极对立的字眼来界定。如今公安小说情节不再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反特”“破案”这么简单,人物不再黑白分明,其中的警察形象已日臻成熟。
《上岭村的谋杀》中的警察黄康贤为何要杀韦三得?因为韦三得在村中无恶不作,性侵多名留守妇女,强暴黄康贤的初恋女友,还把黄的父亲的腿砸断等等。当韦波出来替大家顶罪时,许多村民把韦波当作为民除害的英雄,并为之壮行,黄康贤则暂时地逃脱了警方的视线。随着情节的推进,有人向警方告密说黄康贤参与了谋杀韦三得。黄康贤的父亲为了保护儿子,把那个告密者苏春葵置于粪坑而死。警方将韦三得与苏春葵之死并案侦查,当真相渐渐浮出水面时,黄康贤开枪自尽,案件从此陷入僵局。黄康贤这么做,是为了保护父亲免受法律的惩处,这是典型的“亲亲相隐”。新刑法不再推崇大义灭亲的做法,也是为了家庭、社会的和谐,是符合人性的。警察黄康贤的所作所为不是单纯为了一己之私利,而是心系百姓、深爱父亲所致;那么,这一形象的毁灭,着实让人惋惜和同情。
余华的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中的杀人案接二连三地发生。经过一番侦查,马哲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系疯子。当地政府为了不再让杀戮事件发生,强行把疯子送往精神病院。后来因政府担负不起高额的医疗费用,疯子回到村中,又继续杀人。于是,马哲不得不将疯子干掉。马哲将疯子击毙并不是为自己考虑,也不是为了保护家人,而是为了保护更多的其他人免受杀害。如果他不处死疯子,疯子还会继续在村中作恶。如果枪杀疯子,他就要负刑事责任。在两难选择中,最终马哲还是选择了后者,即宁愿触犯法律。颇具反讽意味的是,马哲的妻子与上司为了让马哲免受刑事处分,竟然要他配合医生的表演,假装自己是一名神经病患者。在医生的折腾下,马哲最后真成了一名神经病患者。如此运笔,警察马哲的形象更加丰满,也就更值得读者同情了。
《月色晦明》中的派出所所长罗铭抢煤老板的钱,他抢钱的目的不是自己急用和私用,而是为了给老所长治病,为了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造成派出所经费困难的原因有多种,如及时完成上级派摊的任务,罗铭与普竹镇党委孙书记把关系搞僵了等。实际上,后者才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因孙书记处处掐罗铭的脖子,即不给派出所经费,罗所长在四处求告无果的情况下,被迫做出如此下策。如果把抢钱这一行为作为一个孤立的事件来看,派出所所长罗铭无疑可划入坏人之列。但是他强行向煤老板借款,完全是出于利他的动机,那么罗铭这个派出所所长的人格就具有了一定的魅力。小说中还有许多故事情节表明他是一个称职的好警察,如他亲自上山追逃犯,把派出所摩托卖掉给老所长筹医药费,到联防队员家中看望等。因此,他的抢钱出格之举与其伟岸反衬,反倒增了几个光环。
《枪击事件》中的模范民警郝向东满身疲倦回家,发现老婆凤娇在哭。为了弄清事情原委,急匆匆地赶往老婆上司——经理的家,经理的婆娘把他臭骂一通,甚至骂他“天生就是个喜欢戴绿帽子的窝囊废……”他一怒之下开枪将经理老婆打伤。郝向东做出过激之举,还是有原因的,他面临着工作和生活的种种压力。事发当天,郝向东接受电视台采访、受理被盗案件、处置民工打架事件等。总之,一天忙得晕头转向,所长“让他和电视台的同志一起吃了饭再走,他怎么也不肯”,因为他还惦记着生病的儿子和偏瘫在床的岳母。
事后,郝向东的战友、同事,还有领导为他请了最优秀的律师。律师知道郝向东是一位模范民警,欲以郝向东神经受刺激,丧失部分责任能力为由,为其开脱。但是郝婉言谢绝了。他对律师说:“我不想去做精神鉴定,虽然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我坚信我的精神没问题。我是个警察,而且是个模范警察。一个警察应当是个心智健全的人,一个遇事冷静的人。如果都像我这么冲动,群众怎么可能有安全感?”郝向东之所以不接受律师的好意,就是痛下决心来摆脱沉重的包袱,浇灭胸中的块垒。开庭之前,郝向东主动提出与妻子离了婚,这是模范民警不想连累妻子?还是模范民警不容玷污?抑或模范民警忍耐的限度是有限的?留给读者的是无尽的思索。
综上,当下的公安小说完全打破了“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性格单一化的传统格局,大胆表现了“美恶并举”性格的丰富性。正如高尔基所言:“人们是形形色色的,没有整个是黑的,也没有整个是白的。好的和坏的在他们身上搅在一起了——这是必须知道和记住的。”
余华在《活着·序》(南海出版公司,2007年版,第2页)中说,“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上岭村的谋杀》《河边的错误》《月色晦明》和《枪击事件》四篇公安小说就是如此,其中的警察故事之所以能引发读者的同情之心,是各位作家在文本中展示了人民警察内心的丰富和复杂,警察伟岸的形象在各种纠结、冲突中反而显得更加真实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