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酒泉:全面开启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新征程
本报讯 近年来,甘肃省酒泉市不断深入法治乡村建设,已构建起大普法格局。酒泉市委、市政府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市”作为酒泉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目标之一。
深入法治乡村建设
弘扬法治精神
酒泉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积淀,是河西走廊的重要节点城市,按照“一带一路”的发展倡议,酒泉更是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今年以来,甘肃省酒泉市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百名律师百场讲座万众受益”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整合司法行政系统优势资源,通过村组干部、村民、师生点题亮明“需法”、律师精准对接“讲法”,实现了精准送法、按需送法。在肃州区三墩镇下坝村,70余位农民参加了法律知识讲座。“这种宣传和以往不同,点对点更精准了,人对人更直接了,有故事、有情节、有案例,做到了有问题必答、有需求必解。打破了过去硬式宣传模式,提高了服务功能,有不少村民通过‘百名律师百场讲座受益’,实实在在解决了土地纠纷、经济纠纷、邻里纠纷、留守儿童等近年来农村常见的法律问题。”三墩镇下坝村8组村民王华德说。
记者了解到,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包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包村组,各乡镇司法所长协调配合,形成“一村一法律顾问”的新格局,向全区15个乡镇122个行政村进行全覆盖法治宣讲培训,迅速在全区农村掀起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热潮。在农村村民普法教育工作中,肃州区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在农户家中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活动,以完善村规民约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在每个村民小组中培养法制宣传员,并健全了小组、村、乡法治宣传网络。肃州区司法局副局长郭素芳说,“农村法治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法律方面的人才,而且一旦有了法律人才又往往留不住。近年来我们加大了教育扶贫、科技扶贫、人才扶贫、文化扶贫,大力培养本土法律人才并努力使他们留下为家乡做贡献,增强了农村地区的后续发展力量,提高了法律人才水平,管理向服务型转变,过去少数村干部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重政策、轻法律,说话办事随意性大等现象时有发生,通过我们这几年的法治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文化建设有机统一,扎实开展专项普法教育,转变工作作风,目前这种现象已经得到了全面转变。过去我们村民掌握的法律知识十分匮乏,由于法治宣传不到位,农民‘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甚至‘不信法’,他们对‘族规’‘村法’的依赖度明显高于法律法规,近年来通过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变硬式教育模式全面向服务型转变,使村民的法律意识日渐提高。”
拓展法治文化内涵
振兴文化乡村
2017年10月18日,甘肃省首个好人馆——“肃州好人馆”在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开馆,记者看到,馆内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生动再现了60位“肃州好人”的先进事迹, “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称号获得者蒋凤萍丈夫去世后十几年如一日侍奉双亲,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王晋桓几十年风雨无阻守候烈士英灵……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形成了强大的辐射带动作用,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成为肃州儿女共同的价值追求。
酒泉市委、市政府在法治建设工作中不断挖掘法治文化内涵,让法律与文化的结合点尽力得以开发,与机关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的融合程度进一步加深,与传统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环境文化等进一步拓展。以文化形式为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主动参与的多种文化艺术形式,弘扬法治精神。
近年来,酒泉市肃州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成文化大院7个、组级文化室398个、文化体育活动中心15个、乡村舞台122个。敦煌市充分挖掘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组织专业文艺团队指导创作出了一批反映地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敦煌市司法局编排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三句半》、敦煌市文化馆编排的小品《宣传法治迎文博》、转渠口镇编排的《“七五”普法小段》、肃州镇编排的曲子戏《老余学法》、敦煌市地税局干部根据发生在身边的税收故事创作的小品《纳税光荣》、敦煌市人民法院编排的小品《流动法庭断案明》等深受群众喜爱。铧尖镇文化站站长郭兰兰说,“这些脍炙人口的文艺作品凝聚了村民的精气神,起到了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良好作用。”乡村文化扮靓了乡村环境、涵养了村民道德品质。
敦煌市文联还组织有关人员,围绕法治主题,创作出了体现时代特征、赋予法治内涵、展示艺术魅力的法治书画作品600多幅、摄影作品800多件、法治文学作品17件,在人流集中的公园、广场等场所进行巡展,让老百姓在欣赏的同时,增长了法律知识,树立了法治观念。法治文化像一道无形的盾,潜移默化中提升着城市的文化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