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河西法院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重大刑事案件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刘华飞) 9月18日上午9时,天津河西法院由3名审判员与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集资诈骗案。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河西法院首例采用7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缪任某、缪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16条的规定,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该起集资诈骗案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河西法院依法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庭审前,人民陪审员查阅了卷宗,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席就坐,全程听取了公诉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并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坚决杜绝了“陪而不审”的情况,依法行使了法律赋予的权力。采用7人大合议庭审理刑事案件是河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表现,也是强化庭审中心地位,推动庭审实质化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