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部蹲点调研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所工作情况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为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当好基层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前不久,司法部派出15个调研组,分别到河北等15个省(区、市)的45个司法所,采取一人进驻一司法所的蹲点方式,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基层法治建设调研。
调研组每到一地,都能听到各地基层政府领导和广大群众对司法所工作的赞誉和肯定。“司法所建了法律服务站,解决了老百姓的实际问题,我们欢迎得很。”“要想当好乡镇长,就得用好司法所长。”这一句句朴实的话语,出自普通群众,出自乡镇政府领导,是对司法所最中肯的评价和最好的褒奖。
目前,全国共有司法所40417个,司法所工作人员12.6万人。司法所是司法系统的最基层单位,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司法所每一项职能都与基层法治建设密切相关。司法所建设得怎么样,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基层法治建设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依法履职,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精准普惠,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贴身贴心,创新“智慧司法”服务新模式;普治并举,推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据了解,全国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各地司法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每年摸排纠纷线索270万余条,直接参与和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730多万件,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8万个,每年直接面向群众宣讲法律120余万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万人次,每年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约5万件,协助制定村规民约24万件,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建议近20万条。此外,“线上+线下”“现场+远程”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让人民群众及时便捷获得贴身不走、精准普惠的个性化法律服务。司法所已经成为基层党委政府信得过、用得上、离不开的“左膀右臂”。
调研组通过调研发现,全国各地司法所涌现出不少典型经验和做法。如,福建泉州开展了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共建”活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海南在全省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铸魂工程”,提升矫正工作质量;广西在全区司法所搭建起“管理一站式、服务一家人、办事一条龙”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司法工作平台;江苏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微信号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号进村组、进楼宇,在全省建成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2万余个,搭建起“线上线下”服务双通道等等。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所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司法所已经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