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召开 第十四届宪法学基本范畴 与方法学术研讨会

      日前,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等机构联合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单位的约5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为期一天半的会议。

      本次会议以“国家机构”与“人”为主题,以主旨发言、评议讨论的形式进行。会议分为三个单元,前两个单元围绕“国家机构”进行讨论,第三单元围绕“人”进行讨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锴、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刘志鑫,分别在第一、二单元发表了题为“机关、机关法人与国家法人说”“中国宪法上的国家机构及其外部结构——兼论党委作为‘机关借用’”的主旨演讲。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刘练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冯威,在第三单元分别发表了题为“承认与重塑:宪法上的人”“尊严、人的形象与宪法解释——以康德与拉德布鲁赫为起点”的主旨演讲。(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