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界深入研讨“营商环境与政府职责”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联合主办“第十届经济法律高峰论坛”,深入研讨“营商环境与政府职责”。

  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顾功耘教授在论坛上指出,当前我国营商环境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差距较大,我国营商环境的改善应主要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市场秩序、市场公平,投资者权益保护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四个主题展开。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常江在主旨报告中从评估价值理念、评估体系、评估方法三方面强调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价值。他强调,当前,世界各国开始注重提升营商环境排名,在我国经济下行、外资流失的背景下,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必然之势。对此,我国可从降低关联交易法律责任认定标准、对高管责任进行限制、规定分红期限、完善诉讼制度与保护债权人制度、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等方面对现行法律制度进行完善。

  论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与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与市场秩序规制”“优化营商环境与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与纠纷解决机制”四个议题展开研讨。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吴弘在论坛小结时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个法律问题,涉及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包括市场自由度和政府干预度的问题以及权力干预与依法治理的关系问题;对于营商环境指标,不仅应当完善指标的对话体系,还需要在指标之外完善法制,实现对话体系与操作体系的协调。

  来自30余家科研院所与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上海市高级法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